你認為老公對你最大的用處是什麼?

楊秋秋


老公的主要作用:

一、裝門面,你走到哪裡別人都知道你有丈夫,避免一些因單身產生的是非。

二、旅行的時候,比較安全,同時他可以幫你分擔一些行李。

三、心理安慰(僅限於好丈夫),不時對你說點暖心話,使你感覺自己有個伴,老年或者生病時心裡有點安全感。(至於真到了你大病不治或老了,他是否有良心的不離不棄,那可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即便夫妻兩人都活的高壽,基本上從七十歲往上都是老太太照顧老頭,大多數老頭七十多歲開始就都啥事不記了,他越老你越累。

1、就是你嫁的男人能使你的生活上了個層次。你跟著他過日子,生活質量上升。

2、這男人的性格特別好,他很愛你,不跟你爭,特別願意聽你的,在家凡事以你為主,特別照顧你的感受(婚前追求階段不算)。

你的人生是否幸福,和結不結婚沒有多大關係。非常直白地講:男人從婚姻生活裡獲得的實惠比女人多很多,但女人卻少很少,很多女人甚至沒有!甚至是負擔!

男人婚後,只需要把薪水交給妻子就算是個傳統意義上的好男人了。晚上回家有現成的飯吃,週六周天有人專門給打掃衛生洗衣服,有人給生孩子,養孩子,自己的父母有人幫忙給操心照顧,有矛盾可以指責她,社會大都站男人這邊。

作為男人,不出去吸菸、吸毒、酗酒,不出去搞女人,飯後能自覺洗碗,髒衣服臭襪子不亂扔,女人打掃時能自覺站起來搭把手幫著幹,女人就得慶幸自己嫁了模範丈夫,社會也會公認他是好男人了。

而女人呢?就不行。女人要是下班回來不做飯、不洗衣服、不收拾家、往沙發上一靠,看電視吃零食,在別人眼裡,就說是不好的女人。

婚後生活家務增加到兩倍,有了孩子增加到三四倍。婚前,你可以和閨蜜喝喝茶,週末看看電影,看看書,婚後你每天一下班就得往家裡趕,就算是6點趕到家,也得趕緊做飯,一小時做出三菜一湯、還算你速度,吃完晚飯收拾好就近九點,再管管孩子,一眨眼就到了睡覺時間,累了一整天。第二天一早六點倆眼一睜,奮鬥忙碌的一天又開始了。就這樣還是屬於婚後幸福的,可要是遇上個夫君不安分,婆婆不好處的,嘿~你自己可以想象了……

其實,如今丈夫在城市家庭中的實際用處非常有限,大多數二、三、四十歲的男人現在也不會修電器,做木工,跟我們父母輩的男人那完全是兩回事了。基本上你不會的,他也不會、你會幹的,他還是不會。現在搬家可以請搬家公司,也沒有煤氣罐等重體力活需要男人扛,女人幹不了的重活基本不存在了。

男人就是一起生孩子,但不帶孩子,和你過個日子,操碎了心。現在有本事的女人很多女人還單身也是受男人的懶有一定因素[捂臉][捂臉]。

不管男人如何,女人要做好自己,愛自己才有幸福!


小主婦三姐


【超姐觀點】我覺得老公對我最大的用處就是包容,婚姻生活中夫妻間的包容,才會使婚姻生活幸福美滿。


我這個人做事愛較真比較喜歡鑽牛角尖,在單位如此,在家也如此。我是做財務工作的對數字比較敏感,工作中好些時候比較軸、愛較真,工作認真沒事,可以讓你的工作更細緻,不易出差錯。但這種性格要用在生活中,就易引起家庭矛盾,清官難斷家務事,哪有那麼多應該不應該。

我這個人是典型的好脾氣給了外人,壞脾氣留給老公!

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得罪了的領導,被髮配到鳥不拉屎的地方,領導的本意就是逼著我辭職。我不服氣,也不服輸,安排我在什麼崗位我都好好的待著,那一年我調了13個地方,一年才12個月!

雖然表面我依然笑春風,但誰心裡苦誰知道。單位和家不一樣,無論多壞的心情都不能寫在臉上更何況還有人看笑話!現在想想那時能堅強的挺過來跟老公的包容、關心是分不開的。你有多大的不滿和怒氣都要壓著,單位沒有你發洩的地方,家就成了我出氣的地方。回家看什麼都不順眼,總想找茬吵架,老公現在笑呵呵的說:那時都快把你當女王捧著了,真怕那句話說錯就成了你的炮灰,可不說話也是炮灰,你看我那都不順眼!嘿嘿……好在一切都已風平浪靜。



有時同事和她老公吵架了就跟我說:當初瞎了眼睛看上他什麼?一點用也沒有!我就會勸她,現在還年輕,等到了我們這個歲數就不吵了,因為沒可吵的了,也懶得吵了!孩子不在家,家裡就你們倆有什麼可吵的?雙方多些包容,多替對方想想什麼都會過去。夫妻之間生活,那有那麼多說的清道得明的家事,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當初找我老公時看上的就是他能吃苦、大度,每個人擇偶標準都不相同,選擇對象時要看清對方最大的閃光點,不能選一些華而不實的東西。這個人是要伴你一生的人,婚前要擦亮眼睛,婚後互相包容婚姻生活才會幸福,才能攜手到白頭!

婚姻生活中沒有那麼多的誰對誰錯,既然選擇了對方就學會忍讓,你老公最大的用處是用來寵你的,但它不是你一味任性的資本。做什麼事要有底線,要學會適可而止,不能光索取不付出,這樣的生活不會長遠。學會享受對方的優點,也要學會奉獻自己的愛。因為愛是互相的!

無論你老公最大的用處是什麼,都要學會節儉使用,不要透支,這樣你的婚姻生活才會幸福美滿!


普羅旺斯超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