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通报1起典型案例

乌海通报1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乌达区纪委监委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复燃,为进一步督促全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乌海市乌达区原人防办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交通补助并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


2016年5月29日至6月2日,乌达区原人防办工作人员王亮到陕西省宝鸡市参加全区人防无线电台及报务员培训学习班。培训结束后,王亮未按规定返回乌海,而是由宝鸡到西安,在西安游玩一天后,于6月4日返回乌海。在报销差旅费时,王亮报销了6天的交通补助共计480元,违规多报销了交通补助费320元。2018年下半年,在全区开展规范差旅费报销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回头看”清查工作期间,王亮未按照要求将违规报销的交通补助费320元予以退回;2020年,七届乌海市委人防系统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王亮违规报销交通补助费后,王亮仍未对违规报销的交通补助费进行清退,且存在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的问题。


王亮身为党员,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但其违规报销差旅费,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的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乌达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四风”问题依旧屡禁不止,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依旧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小问题”“小金额”便可以逃过纪委的检查,顶风违纪,侵蚀败坏党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公职人员每一个错误的行为都可能影响政府的形象,侵占的一分一厘都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也势必会受到严肃处理。全体党员干部都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区纪委监委将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建设,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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