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黑龍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
正式實施。
近日,省住建廳
就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內容
進行了解讀。
01 城鎮生活垃圾分為幾類?
城鎮生活垃圾是指城鎮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
根據城鎮生活垃圾的特性,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
可回收物:
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
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燈管、家用化學品和電池等。
廚餘垃圾:
表示易腐爛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廚餘垃圾、餐廚垃圾和其他廚餘垃圾等。
◇ 其他垃圾:
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城鎮生活垃圾類別表
A可回收物
1 ---紙類:
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各類廢書籍、報紙、紙板箱、紙塑鋁複合包裝等紙製品。
2 ---塑料:
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各類廢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製品。
3 ---金屬:
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各類廢金屬易拉罐、金屬瓶、金屬工具等金屬製品。
4 ---玻璃:
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各類廢玻璃杯、玻璃瓶、鏡子等玻璃製品。
5 ---織物:
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各類廢舊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藝用品等紡織物。
B有害垃圾
1 ---燈管:
表示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含汞熒光燈管、廢含汞溫度計、廢含汞血壓計等。
2 ---家用化學品:
表示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廢化妝品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3 ---電池:
表示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鎳鎘電池、氧化汞電池、鉛酸蓄電池等。
C廚餘垃圾
1 ---家庭廚餘垃圾:
表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菜幫菜葉、瓜果皮殼、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2 ---餐廚垃圾:
表示相關企業和公共機構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
3 ---其他廚餘垃圾:
表示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產品、禽畜物內臟等。
D其他垃圾
除上述三種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例如:使用過的餐盒、紙巾、衛生間用紙、塑料袋、食品包裝袋、一次性杯子、被汙染的紙張、書籍、菸蒂等。
除此之外,還對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的類別進行了界定。
大件垃圾:
體積大、整體性較強,或者需要拆解後利用或處理的廢棄物。包括廢傢俱及各種廢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
裝修垃圾:
房屋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棄料或廢棄物。
大件垃圾類別表
傢俱
床架、床墊、沙發、桌子、椅子、衣櫃、書櫃等具有坐臥以及貯藏、間隔等功能的廢舊生活和辦公器具,包括製作傢俱的材料等。
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
家用電器:電視機、電冰箱/櫃、空調、洗衣機、吸塵器、微波爐、電飯煲、烤箱等;電子產品:電腦、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及電話機等。
其他大件垃圾
廚房用具、衛生用具、行走車輛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屬、橡膠、皮革、裝飾板等不同材料製成的各種大件物品。
裝修垃圾
包括裝修中廢棄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石膏、牆體材料,廢棄的金屬、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廢棄的塗料、油漆及其包裝物。
02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包括哪些?
我省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1 黨政機關、軍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醫院、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以及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的辦公場所,由本單位負責。
2 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公園、旅遊景點、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由管理單位負責。
3 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商鋪、銀行、商用寫字樓、地下商業街等經營及辦公場所,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4 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單位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區,由自管單位負責;沒有物業管理或者單位管理的住宅小區,由街道或社區負責。
5 城鎮道路、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公路及其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由清掃保潔單位負責。
6 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由建設單位負責。
7 河湖及其管理範圍,由河湖管理單位負責。
按照上述規定無法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確定管理責任人。
03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基本模式有哪幾種?
不同場所採取不同分法。根據不同生活垃圾產生源,科學合理選擇分類模式。
1 居住區:宜採取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暫不具備家庭廚餘垃圾分類處理能力的,可採取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含廚餘垃圾)。
2 黨政機關、軍隊、團體、醫院、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宜採取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實行集中供餐的單位,可採取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含廚餘垃圾)。
3 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公園、旅遊景點、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宜採取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含廚餘垃圾)。無有害垃圾產生源的,可採取兩分法,即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含廚餘垃圾)。上述場所如實行集中供餐或有餐飲服務企業的,應在分類模式中加入廚餘垃圾。
4 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以及賓館、飯店、購物中心等經營場所宜採取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
04 生活垃圾應怎樣投放?
生活垃圾綜合考慮便捷、環保和安全等因素,科學合理地進行垃圾分類投放。
1 可回收物投放:可回收物應按照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類別分類投放。
- 紙類垃圾投放時宜摺好壓平。
- 塑料垃圾投放宜符合下列規定:塑料瓶宜用水洗淨瓶內殘留物;塑料包裝袋宜打結後投放。
- 金屬垃圾投放宜符合下列規定:易拉罐、罐頭盒類宜壓扁;金屬尖利器物宜包裝牢固。
- 玻璃垃圾投放宜符合下列規定:玻璃瓶撕掉標籤,用水洗淨瓶內殘留物;碎玻璃宜包裹牢固,避免散落。
- 織物垃圾投放宜洗淨並摺好壓平。
2 有害垃圾投放
- 有害垃圾投放應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 廢熒光燈管投放時應包裝牢固,防止燈管破碎。
- 廢棄藥品應連同包裝一起投放至專門收集容器。
- 殺蟲劑要用完或排空,殺蟲劑罐在通風良好避免明火的地方在罐身上打孔後投放。
- 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酸蓄電池等投放時應採取防止有害物質外漏,宜連帶包裝或包裹投放。
3 廚餘垃圾投放
- 廚餘垃圾應投放至對應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或分類收集點。
- 有包裝物的廚餘垃圾應去除包裝物後分類投放,包裝物應投放到對應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 廚餘垃圾投放時不應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和廢紙等不利於後續處理的雜質。
- 鼓勵居民採用專用收集容器盛放家庭廚餘垃圾,瀝出家庭廚餘垃圾中的水分後精準投放,減少塑料袋使用。
- 餐廚垃圾的產生單位應建立餐廚垃圾處置管理制度,將餐廚垃圾瀝乾水分後單獨投放於專用收集容器內,並保持專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閉;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公共排水設施、湖泊、河道、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
- 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其他廚餘垃圾,應瀝乾水後投放到專用的收集容器內並保持專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閉。
- 廚餘垃圾投放應結合冬季容易凍結的情況,採取定時投放的方法,確保冬季廚餘垃圾在凍結前集中收集,有條件的單位或居住區可在室內設置廚餘垃圾收集點。
4 其他垃圾投放
- 其他垃圾應單獨區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廚餘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內。
- 按照分類標準無法確認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廚餘垃圾時,應投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內。
5 大件垃圾投放
- 大件垃圾應單獨投放,嚴禁危險廢物混入。
- 大件垃圾應定點投放,按照投放管理責任人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分類收集點。
- 大件垃圾中的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投放時不宜採取任何形式的拆解、處理。
6 裝修垃圾投放
- 裝修中廢棄的混凝土、砂漿、石材、磚瓦和陶瓷等應袋裝,投放至投放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分類收集點,並按照建築垃圾有關規定進行收集、運輸、處置。
- 裝修中廢棄的金屬、木料、塑料和玻璃等應捆紮或裝袋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分類收集點。
- 裝修中廢棄的塗料和油漆及其包裝物等有毒有害垃圾應投放至有害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或分類收集點。
05 分類收集如何操作?
1 垃圾分類收集點
-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可採用分類垃圾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採用箱式分格收集容器,對不同品種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和暫存。
- 有條件的住宅區宜配置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廢織物、廢燈管、廢家用化學品、廢電池等專用收集容器或生活垃圾分類智能回收設備。鼓勵採用積分制、兌換制等創新舉措提高垃圾分類實效。
- 大件垃圾、裝修垃圾應定時定點收集,按照投放管理責任人指定的時間投放到指定的分類收集點,不具備設置大件垃圾收集點、裝修垃圾收集點的場所可以通過電話、網絡預約,由回收單位上門回收。
- 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經營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應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並宜設置固液分離器。
2 垃圾分類收集站
- 住宅小區內,應按生活垃圾產生規模單獨或聯合設置分類收集站;
- 公共場所、農貿市場分類收集站宜設置在交通便利且避開人流密集的區域;
- 黨政機關、軍隊、團體、醫院、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企事業單位分類收集站的設置宜遠離人員活動區域。
06 分類運輸有何要求?
1 分類運輸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應分類裝載運輸。
- 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應單獨分類運輸。
- 生活垃圾分類運輸時間宜避讓道路交通高峰時段,不應影響居民休息。
- 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應分類設置,各類分類運輸車輛應標誌相應分類運輸類別的生活垃圾標誌,並保持功能完好,外觀整潔。
2 垃圾轉運站
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設置垃圾轉運站應根據生活垃圾產量、道路交通狀況和服務範圍合理規劃佈局。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可不設置垃圾轉運站,確有需要設置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規劃佈局。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編輯:馬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