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今年要實現,農村幹部離任審計全覆蓋

本報訊 (記者 閆珅) 近日,省農業農村廳下發《關於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全省將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審計全覆蓋、農村幹部離任審計全覆蓋。

《通知》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貫徹落實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重要舉措,是縱深推進農村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剷除農村“黑惡霸亂”勢力滋生土壤的有效措施,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範運營和發展壯大的主要手段。

《通知》明確,從2020年開始,對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後成立的村組(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財務,每年進行一次年度審計。年度審計可由村監會或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監事會組織開展內部審計,並向成員公示審計結果。重點將做好兩方面的審計:一是對2018年村兩委班子換屆以來村幹部和涉農社區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離任進行責任審計(已審計的除外),做到農村幹部離任審計全覆蓋。二是對信訪問題多、發生土地徵佔補償、承接財政扶持項目資金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專項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審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街辦)政府具體負責。通過審計,讓村民明白,還幹部清白,為考核村幹部、加強村級幹部隊伍建設提供重要依據。

《通知》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站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治高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組織業務培訓,強化指導服務,抓好督促檢查,通報審計情況,真正落實鄉鎮(街辦)政府的主體責任,保質保量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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