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山東五大重點行業今年這樣“去產能”

經濟導報記者從省工信廳獲悉,山東將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採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加速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落後產能退出。

根據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等6部門聯合出臺的《2020年山東省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山東將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能耗、環保、質量、技術、安全綜合標準體系,實施綜合標準評價,並嚴格常態化執法,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以上即為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對超過汙染物排放標準排汙或者超過重點汙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違反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造成固體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的,採取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並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並通報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

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在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並限時拆除。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地條鋼”行為,依法全面拆除生產建築用鋼的工頻爐、中頻爐等裝備。

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採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安置、轉產轉型等予以專項資金支持。通過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降低產能改造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對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併重組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予以信貸支持。對未按期退出落後產能的企業,嚴控新增授信,壓縮退出存量貸款。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

產能退出後的劃撥用地,可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後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退出後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可用於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其中轉產為生產性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

全面調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對因工藝裝備落後、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由負責關停的有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註銷生產許可證。

對未按期完成落後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並在“信用中國(山東)”網站等平臺公佈,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債券發行、融資授信、政府採購、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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