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六年前,我和他分手;今天,他收购了我撰稿的报社。

小说:六年前,我和他分手;今天,他收购了我撰稿的报社。

虽然这份营生说出去不甚光彩,可是我也是非常认真对待的,看世面上这么多报纸连载小说,报上屡屡见到“续稿未到暂停”的字样,至少我的读者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不管外面刮风下雨,还是自己头疼发热,我都笔耕不辍。

尽管我这么珍惜这份工作,可是恐怕仍是保不住了。

《风月画报》社的地址在金鱼胡同26号,是一个小四合院。一共有三间办公室,除了主编室,其余就是广告部和编辑部。

听说臧云霄将《风月画报》给买了下来,连带着那个小四合院。季世诚办报本来就是玩票性质,既然臧云霄要高价买,他自然就肯卖——为了区区的一份小报得罪臧云霄,犯不着。

臧云霄是津门的大佬之一,年纪不过27岁。他做的营生就是“得人钱财,与人消灾”。

我认识他那一年,他才20岁。他身材挺拔,相貌英俊,看起来与普通洋行的职员没有什么分别。当然应该怪我涉世不深,眼睛不够雪亮,脑子又不灵光,所以才会行差踏错,一错再错。

七年前,我和他自由恋爱;

六年前,我和他分手;

五年前,我在繁华街头看见他揽着别的女人招摇过市;

今天,他收购了我撰稿的报社。

中间五年的时间,他一次都没有找过我,就算是我父亲中弹身亡,步家的产业被人并购,公馆、汽车被抵卖……他都没有找过我。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我再世为人。

我原以为今生今世,我们都会形同陌人。

傅少宣并不清楚臧云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知道新老板强调报纸要进行整顿,低俗内容一概清除,总体来说就是《风月画报》要办成一份高端的报纸;当然资金是充裕的,甚至做成那种铜版纸的外国杂志也可以。

除此,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要我转型写别的文章,评论也好,小说也好,散文也好……随我的自由,大约是要我创作文艺的作品,稿酬标准比原来还要高出许多。

主编汪百川和傅少宣对此是一头雾水。

我写稿不过是为了钱,为了生计;至于写什么,其实没有什么分别。可是我不想与臧云霄再有什么关系。

至少,不应该是在五年后。

如果不能再为《风月画报》供稿,那我就去别的家小报;如果都写不了了,那么我就去做别的工作——家教、秘书、抄写员,最不济去给人做下人,日子总也要过下去。

画报下个月要全部改版,傅少宣要我把正在连载的这部小说的结局草草完结上,在本周三之前交上。本来我还为男主人公准备了若干艳遇的场景,也不得不早早收尾。

此时正是一年当中秋高气爽的季节,我穿了一件蓝灰色的双襟长袖旗袍,外面套了一件驼色的薄呢半长大衣,坐了黄包车去报社。

平时稿件我都是央一个小伙计送过去,有时候报社也会派人来取,因为这次还要同时结算稿酬,另外我也想当面向主编和傅编辑请辞一下接下来的合作,毕竟这几年深受他们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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