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六年前,我和他分手;今天,他收購了我撰稿的報社。

小說:六年前,我和他分手;今天,他收購了我撰稿的報社。

雖然這份營生說出去不甚光彩,可是我也是非常認真對待的,看世面上這麼多報紙連載小說,報上屢屢見到“續稿未到暫停”的字樣,至少我的讀者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不管外面颳風下雨,還是自己頭疼發熱,我都筆耕不輟。

儘管我這麼珍惜這份工作,可是恐怕仍是保不住了。

《風月畫報》社的地址在金魚衚衕26號,是一個小四合院。一共有三間辦公室,除了主編室,其餘就是廣告部和編輯部。

聽說臧雲霄將《風月畫報》給買了下來,連帶著那個小四合院。季世誠辦報本來就是玩票性質,既然臧雲霄要高價買,他自然就肯賣——為了區區的一份小報得罪臧雲霄,犯不著。

臧雲霄是津門的大佬之一,年紀不過27歲。他做的營生就是“得人錢財,與人消災”。

我認識他那一年,他才20歲。他身材挺拔,相貌英俊,看起來與普通洋行的職員沒有什麼分別。當然應該怪我涉世不深,眼睛不夠雪亮,腦子又不靈光,所以才會行差踏錯,一錯再錯。

七年前,我和他自由戀愛;

六年前,我和他分手;

五年前,我在繁華街頭看見他攬著別的女人招搖過市;

今天,他收購了我撰稿的報社。

中間五年的時間,他一次都沒有找過我,就算是我父親中彈身亡,步家的產業被人併購,公館、汽車被抵賣……他都沒有找過我。

五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對於我來說,已經足夠我再世為人。

我原以為今生今世,我們都會形同陌人。

傅少宣並不清楚臧雲霄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只知道新老闆強調報紙要進行整頓,低俗內容一概清除,總體來說就是《風月畫報》要辦成一份高端的報紙;當然資金是充裕的,甚至做成那種銅版紙的外國雜誌也可以。

除此,還有一個要求,就是要我轉型寫別的文章,評論也好,小說也好,散文也好……隨我的自由,大約是要我創作文藝的作品,稿酬標準比原來還要高出許多。

主編汪百川和傅少宣對此是一頭霧水。

我寫稿不過是為了錢,為了生計;至於寫什麼,其實沒有什麼分別。可是我不想與臧雲霄再有什麼關係。

至少,不應該是在五年後。

如果不能再為《風月畫報》供稿,那我就去別的家小報;如果都寫不了了,那麼我就去做別的工作——家教、秘書、抄寫員,最不濟去給人做下人,日子總也要過下去。

畫報下個月要全部改版,傅少宣要我把正在連載的這部小說的結局草草完結上,在本週三之前交上。本來我還為男主人公準備了若干豔遇的場景,也不得不早早收尾。

此時正是一年當中秋高氣爽的季節,我穿了一件藍灰色的雙襟長袖旗袍,外面套了一件駝色的薄呢半長大衣,坐了黃包車去報社。

平時稿件我都是央一個小夥計送過去,有時候報社也會派人來取,因為這次還要同時結算稿酬,另外我也想當面向主編和傅編輯請辭一下接下來的合作,畢竟這幾年深受他們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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