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懂点公司法:这些大事需要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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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中哪些大事需要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则无效?

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很多日常经营的事务,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是可以依照章程及相关制度自主决定。但有一些关系到股东利益和公司存亡的大事,则需要通过全体股东表决进行。在这些大事里,有些是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同意,有些是有表决权的股东过三分之二同意。显然,需要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事更大。

每天懂点公司法:这些大事需要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则无效

以下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决议。

以上事项如未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的,即使形成了股东会决议,也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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