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花魁,執意娶回家,妻卻恨他拆鴛鴦來報復:元朝“害夫案”探究

眺望古今 聆聽奇異事

文:竹溪記

此案是大元朝至正年間的事,說起來這案件也挺有意思的。

戀上美貌的花魁,不顧勸阻執意要娶她回家為妻

那曹州東平府裡,有一客棧,店主姓曹,叫曹博明,年二十歲,父母病故後留下一子,僅十歲,也就是曹博明的弟弟,人都叫他小命驢兒。

這曹州城裡,有一個有名的妓女,喚做謝小桃的,年二十二,生的是千嬌百媚,是青樓裡的頭牌,那博明被她吸引,兩人來往已有一年多

因小桃美貌,博明也是真心愛慕她,想娶她回家做妻子,只是小桃卻不這樣想,口裡只是答應卻不願意離開青樓。

原來那小桃有個舊相好,喚做倘都軍的,兩人在一起已經五年,小桃深愛這男子,一心想要嫁給他,奈何這倘都軍沒錢,小桃只能接客,自己攢些私房錢,好待來日贖身用。


戀花魁,執意娶回家,妻卻恨他拆鴛鴦來報復:元朝“害夫案”探究


不想那博明卻是鐵了心要小桃,一日,那博明去尋姑姑商議此事,這姑姑也是可憐的人,沒了丈夫,只有個兒子,一起經營著小吃店。

她見這侄兒來此,便問其緣由,博明說道:“姑姑,我父母亡故多年,我一人孤單,那青樓花魁的小桃想嫁給我,我也願意,今日特請姑姑來主持。”

不想那姑姑聽此話卻不願意,說道:“侄兒不可,那小桃是青樓女子,名聲也不好,你為何不娶個良家婦女?”

這博明卻不聽姑姑的話,嘴上答應不娶,私底下卻回家寫了婚書,準備了聘禮,將小桃娶回了家中,約莫兩月後,忽一日那倘都軍來看小桃。

花魁恨丈夫棒打鴛鴦

小桃又起了與他好的心思,當下告訴倘都軍道:“我要和你做夫妻容易,這曹博明每日五更出去開店,你五更時分來,悄悄打死了他,我們做個長久夫妻可好?”倘都軍大喜,哪裡還管這是要砍頭的事。

卻不想有個做賊的,人送外號獨行虎宋林,他白天不出門,只是每天五更時分出門偷東西,一日,他偷東西回家時,正好是五更時分,撞見了那曹博明。

曹博明見來人鬼鬼祟祟,大喝一聲道:“前方何人?”不想那賊人反問曹博明是何人?待曹博明答道:“我是開客棧的曹博明,”宋林大笑答:“曹博明,原來是你,若你不說今夜的事便罷,若是說了,我定叫你好看,”說完此話,便獨自離去。

又過了數日,那曹博明去碼頭接客人,彼時又是寒冬臘月,待他走了五里路後,突然下起了大雪,曹博明只得等雪停,不想等了一會雪還沒停,見客人不來了便獨自迎著風雪往客棧走。

戀花魁,執意娶回家,妻卻恨他拆鴛鴦來報復:元朝“害夫案”探究


不想走到本路時被一包袱絆倒,曹博明拿起來一看,也不好打開包袱,心中想道:“若是這人有錢,我拿了包袱,他也不虧,若是他沒錢,豈不是害了別人?”

想到此處,曹博明便朝前面的大喊:“前面的客人,你丟了包袱,快快回來取吧,”如此喊叫了幾次,前方卻無人應答,又是大雪紛飛,那曹博明也看不清前方是否有人。

如今天色晚了,曹博明只得先回家,回家敲門叫小桃來開,等那小桃開了門後,見了曹博明手中的包袱疑惑,問道:“這是哪裡來的?”曹博明大喜,說道:“娘子,我們要發財了,這是我走了五里路,見客人沒來,往回走時,在路上撿的。”

話說兩頭,那曹州的州長尹昇平,忽發來文書要捉曹州開客棧的曹博明,於是叫衙役去拿他來衙門審問,不多時,那曹博明在公堂跪下,州尹問道:“你是從哪拿來的賊贓,還敢偷回家去,快快招來。”

花魁誣陷丈夫偷竊,可憐老實人受刑罰

聽此話,曹博明驚恐不已,忙回道:“大人,小人不曾拿什麼東西啊,”不想那州尹也不問了,直接叫衙役按倒那曹博明就要打,二十板子下去,皮開肉綻鮮血淋漓。

原來是一大戶人家丟了金銀,而曹博明撿到的正是此報復,那家人報了官,謝小桃正愁沒機會殺他,曹博明撿包袱那日,倘都軍想下手卻沒找到機會,如今見此,哪來不下手。

曹博明還是不招,本想問州尹大人緣由,不想,自己的妻子小桃卻抱著一個包袱進了公堂,見了州尹大人,跪下說道:“大人,這曹博明數日前不知從哪拿來的包袱,偷回家中交給我藏著。”

曹博明見此,大罵道:“你這煙花潑婦,如此歹毒的心腸,我和你是夫妻,你卻害我,”州尹大怒,說道:“如今贓物有了,你為何還不招認?”

曹博明只得將自己撿包袱的事說了,州尹卻不聽,又讓衙役將他打了一頓,那謝小桃假意哭道:“夫君,我怕你被打,只能將包袱拿出來,你快快招認吧。”

戀花魁,執意娶回家,妻卻恨他拆鴛鴦來報復:元朝“害夫案”探究


曹博明心下委屈,沒做過的事自己要如何招認?連罵謝小桃好幾聲,州尹見此,將曹博明發配數千裡,又戴了枷鎖等物品。

走之前,曹博明的姑姑來探望,他哭訴自己那日不該不聽姑姑的話,如今自己要去外地了,只能託姑姑照料弟弟,姑姑聽此話也流淚,遂將準備的飯食給押解的衙役吃了,希望他們善待曹博明。

不想,那曹博明在押解途中遇到一個官員,見他如此哭訴,於是便問緣由,這官員正是蒲左丞,後又命衙役去曹州拿來謝小桃問話,見這婦人面色不似守節之人,便讓人打她一百板子。

誰料,十板子下去,那謝小桃受不住,便將實話說了出來:“我與那倘都軍來往五年了,只因他無錢贖,故此才未成婚,後這曹博明拿了前去,媽媽見了錢貪心,把我給了曹博明,我惱他拆散了我和倘都軍,才想嫁禍賊贓給他,那包袱正是倘都軍偷賊人宋林的,只是我也不知宋林是何處偷來的。”

見謝小桃招了,蒲左丞忙命人去拿來倘都軍,一頓審問之後都軍也招了出來,後判那都軍杖責三十,發配三千里外的監獄服刑,一輩子不得回曹州,至於那謝小桃,則發配為官奴。

後記:其實這謝小桃也是跟錯了人,她出身青樓,本就挺悲劇的,說句難聽的話,她跟倘都軍還不如跟了曹博明,至少這曹博明疼她,又不愁吃喝。

她自己在青樓那麼多年,怎麼還不明白貧賤夫妻百事哀這個道理,即使和倘都軍有愛,可是這種愛又能熬幾年?等經歷過沒錢的日子,倘都軍還愛她嗎?

他現在和謝小桃好,不過是愛她的美貌和不用花錢就去見花魁而已,等生活在一起了,難保不會嫌棄謝小桃的青樓出身。

曹博明知道,卻執意娶了她,可是她卻偏偏不珍惜啊,如今被判成了官奴,那是一輩子都不能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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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清平山堂話本》中【曹伯明錯勘贓記】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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