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類新政今起實施:個人亂扔垃圾最高可罰200元

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即“北京垃圾分類新政”)實施。

據悉,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改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提出更高要求,將於2020年5月1日(今天)起正式施行。

根據條例,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為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


北京垃圾分類新政今起實施:個人亂扔垃圾最高可罰200元

新規實施後,個人不聽勸阻亂扔垃圾的,最高將面臨200元處罰。“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北京市餐飲服務不得主動提供筷子、勺子、刀(刀具)、叉子等一次性餐具,賓館飯店不得主動提供牙刷、梳子、浴擦、剃鬚刀、指甲銼、鞋擦等一次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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