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杭縣古田鎮兩幅商服用地“待嫁中”!

杭自然資告字[2020]5號

經上杭縣人民政府批准,上杭縣自然資源局定於

2020年4月30日上午9時30分,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拍賣出讓2(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4月30日,上杭縣古田鎮兩幅商服用地“待嫁中”!

4月30日,上杭縣古田鎮兩幅商服用地“待嫁中”!

宗地的具體位置、規劃條件、用途詳見出讓地塊規劃條件和規劃圖所示,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拍賣出讓文件資料。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但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未履行出讓合同相關條款或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拍賣資料的索取方式及提交競買申請時間

1、拍賣資料的索取方式: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於2020年04月09日 至 2020年04月29日到上杭縣自然資源局三樓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股 獲取《拍賣出讓文件資料》出讓文件。

2、提交競買申請時間:

申請人可於 2020年04月13日 至 2020年04月29日 到 上杭縣自然資源局三樓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

3、競買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當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護照、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證明、授權委託書(應當列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權限)、委託人身份證、銀行資信證明繳納競買保證金憑證等材料向上杭縣自然資源局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股提交競買申請,並填寫競買申請表(應攜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聯合申請的,還應提交聯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聯合競買協議,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並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等文件材料。

申請人應當認真參閱上杭縣自然資源局製作的拍賣出讓文件資料,申請人參加競買並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則視為接受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定,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四、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和競買資格確認時間

1、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04月29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0年04月29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2、符合競買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日2020年04月29日16時00分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到保證金賬戶時間為準)。申請人按公告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後,須到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4樓開具票據或進行確認(聯繫人:王先生,聯繫電話:0597-3969630),並將經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確認已到賬的保證金票據蓋章給我局取得競買資格。

五、拍賣活動時間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於2020年04月30日09時30分 在 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進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2020拍04、2020拍05地塊屬不可銷售整體自持的商業服務用地,出讓後由競得人整體自持,不得對外銷售(含整體銷售或分割銷售),不得抵押(含整體抵押或分割抵押),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其他規劃要求:除特別約定外,項目須符合《上杭縣古田鎮中心區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龍巖市實施細則(2017年版)》,上述規定和實施細則中未涉及事項應符合《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其它現行國家、省有關規範。

3、競得人為自然人、上杭縣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在上杭縣註冊成立新公司,以便項目開發建設涉及的稅收在上杭縣域內繳交(競得人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9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申請人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需與他人合作開發成立新公司的,競得人其持有的股份應占新公司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競買未成交的,競買保證金在本次公開出讓活動結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出讓價款以人民幣按成交總價計價。出讓價款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契稅。

七、聯繫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繫地址:上杭縣北環中路171號

聯 系 人:王先生、鄧女士

聯繫電話:0597-3132818

開戶單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開戶銀行:上杭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9090510010010000182947

來源:上杭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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