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經常被陌生電話騷擾,很有可能個人信息已經被洩漏了。平時要注重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不要把自己的信息給扔到其它地方後不管,即使是拆了包裹的,包裹上的電話號碼也不要留下,那麼遇到個人隱私信息嚴重洩露的時候應該怎樣辦呢?和小編一起看一下今天的法律小知識吧!
個人隱私嚴重洩露怎麼辦?
在取得加害人洩露你隱私的證據後,可以以侵犯隱私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 【保護範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的請求權】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若有更多法律問題,請在各大應用商城下載律律法律諮詢APP,律師秒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