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條例》全面貫徹實施

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於2019年4月1日正式頒佈實施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條例》已經施行了一年多時間,各級人大常委會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持續跟蹤問效,確保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條例在我市全面貫徹實施。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如今的大青山前坡綠樹掩映、曲徑通幽,一批兼具環境修復和景觀遊覽功能的大型生態項目,沿大青山打造了一條綠色生態屏障和旅遊觀光的亮麗風景線。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將大青山前坡生態綜合治理確定為我市的重點項目,經過幾年的治理,大青山前坡已初步具備了固碳釋氧、涵養水源、防風固沙、淨化空氣的生態功能。為了鞏固大青山前坡生態治理成果,2018年,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積極部署,及時將制定《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條例》列入年度立法計劃,以法律的武器治理前坡生態。《條例》共三十一條,主要規範了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區域範圍、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的管理體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大青山前坡生態建設以及關於法律責任等內容。市人大常委會及相關旗縣區人大常委會也將加強對《條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條例》的落地執行。

《條例》從明確政府職責、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大青山前坡生態建設等方面作了規定。結合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區域,分屬土左旗、新城區、回民區、賽罕區四個旗區管轄,涉及林業和草原、生態環境、水務等部門管理事項的實際情況,明確了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職責,確定了四個旗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相關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域內大青山前坡生態,具體保護和執法的工作職責,鄉鎮人民政府的協助職責,建立起市、旗區、鄉鎮(村民委員會)“三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條例》自實施以來,大青山前坡區域生態建設成效顯著,生態修復與保護工作紮實推進,大青山沿線防護功能和景觀效果初步顯現,生態保護機制不斷夯實。目前,我市正在加大對《條例》的學習宣傳力度、執法力度,明確監管重點區域,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汙染物,私搭亂建等違法行為。我市利用大青山獨特的旅遊資源優勢,在築牢首府生態屏障的同時,巧打“生態”牌,使生態保護和旅遊產業發展相融合,積極培育休閒旅遊產業,為推動首府經濟社會發展增信助力。(記者 雲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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