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相關委、辦、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

現將《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十四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意見》(中發〔2018〕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編制背景和主要考量

“十四五”時期,是我市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於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關鍵時期,是開啟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新徵程的重要階段。制定實施好“十四五”規劃,要按照建設“一流生態、品質、幸福、文化首府”來謀篇佈局,把握好下面三個要點。

一是牢牢把握我國重要戰略機遇期內涵的深刻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新格局。“十四五”時期,我國超大規模經濟體優勢進一步顯現,居民消費升級加快,“互聯網+”“智能化+”促進數字經濟蓬勃興起,創新進入活躍期,制度優勢、科技創新能力和人力資本優勢為我國抓住新一輪工業革命的重大機遇開闢更廣闊前景。

二是牢牢把握“紮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這條主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是關係國家發展全局的一場深刻變革,是“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發展著力點的集中體現。因此,“十四五”規劃的目標設定、戰略佈局、重點任務、思路舉措必須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

三是牢牢把握加強和改進黨對經濟社會發展領導的新要求。新發展階段,對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提出了新考驗,要加快完善和創新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提高運用新的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編制任務、程序和時間安排

我市“十四五”規劃體系是以《呼和浩特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為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為統領,以市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為支撐,以市、旗縣區、開發區各級各類發展規劃共同組成的規劃體系。各類規劃編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徵求意見、銜接協調、規劃論證、審批發布等環節。編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體安排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

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是我市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戰略在規劃期內的階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和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市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的重要依據。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是由市政府負責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批批准,居於規劃體系最上位,是編制市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及旗縣區、開發區發展規劃的總遵循。

具體編制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前期研究階段(編制工作啟動至2020年初)。主要是開展前期調研,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十四五”發展規劃基本思路。

二是綱要編制階段(2020年初至市委“十四五”發展規劃建議出臺前)。起草形成“十四五”規劃綱要框架,研究測算“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提出擬納入國家、自治區“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的重大戰略任務、重大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大工程項目,籌建我市“十四五”規劃項目庫。

三是綱要草案編制階段(市委“十四五”發展規劃建議通過後到2021年初)。按照市委“十四五”發展規劃建議,起草市“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並廣泛徵求自治區有關部門、市人大和政協有關專門委員會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旗縣區、市各部門、人民團體、社會各界和專家學者等各方面意見;做好與國家、自治區發展規劃綱要和我市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銜接;經專家論證後,報市委、市政府審定。2021年初,市政府將“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草案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並於批准後公開發布。

(二)市國土空間規劃

市國土空間規劃在規劃體系中發揮基礎作用,聚焦空間開發強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線落地,為我市發展規劃確定的重大戰略任務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對我市各項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提出的基礎設施、城鎮建設、資源能源、生態保護等開發保護活動具有空間性指導和約束作用。按照自治區要求完成規劃編制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編制。

(三)市專項規劃

市專項規劃在規劃體系中發揮支撐性作用,圍繞細化和落實總體規劃對特定領域提出的戰略任務,在關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領域編制一批市級“十四五”專項規劃,是指導特定領域審批核準重大項目、安排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相關政策的依據。上報市政府批准的專項規劃,由編制部門與自治區主管部門進行銜接,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後,由規劃編制部門牽頭編制,於2020年9月前完成規劃初稿,報送市發改委進行規劃銜接;並於2021年初形成送審稿,連同專家論證報告、市分管領導籤批意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報請市人民政府審批。由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實施。

部門自行編制審批的專項規劃,由編制部門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

(四)旗縣區、開發區“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

旗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全市規劃編制工作的總體部署,組織編制本地區“十四五”發展規劃。要與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同步研究、同步編制、同步實施、同步監測評估。要加強與市總體發展規劃和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要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地區特色,因地制宜指導發展。旗縣區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開發區報市政府審議批准,並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備案。

三、編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十四五”時期,是呼和浩特市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全面開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徵程的關鍵時期,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各部門、各旗縣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領導,密切合作,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部署,描繪呼和浩特市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藍圖。

(二)加強重大問題研究。要善於研判大勢、謀全局,既要形成總體性、趨勢性判斷,又要找準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大問題。加強市內外調研,深入基層行業聽意見找問題,把發展的途徑及瓶頸短板研究深、研究透,積極開展前期專題研究,統籌平衡勞動力、資金、土地、能源、財政等重要資源要素支撐、資源環境約束和重大風險防控等因素,科學編制規劃。同時規劃編制牽頭部門應科學確定目標、測算指標並做好平衡協調,確保規劃具有可操作性。

(三)規範規劃編制程序。要以規範化、民主化程序編制規劃,把起草、銜接、論證、審批、發佈等程序制度化。要堅持開門編規劃,使規劃編制過程成為匯聚民智、協調利益、形成共識的過程。對屬於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規劃,應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按規定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四)創新規劃編制方法。要打破傳統思維慣性,充分發揮專業研究力量,在規劃目標指標測算、政策效果評估、意見徵集應用等方面,廣泛應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要注重空間謀劃,明確空間戰略佈局、空間結構優化方向及重大生產力佈局。要創新規劃表達方法,增加規劃可視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穎、通俗易懂。規劃編制過程中,要注重各類規劃銜接協調,形成規劃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各旗縣區、各部門要把“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根據規劃屬性強化統籌協調,並認真做好相關涉密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具體工作,協調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具體承擔市總體規劃、空間規劃、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部門為各編制規劃責任主體。開發區管委會及各旗縣區政府是本地區“十四五”規劃編制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要求,抓緊開展編制工作,做到上下聯動、左右協同。

(三)落實規劃經費。編制市“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和市空間規劃、專項規劃編制經費在各部門預算經費中統籌解決。各旗縣區、開發區編制規劃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編制各類規劃工作參照本方案執行。

來源:呼和浩特市政務公開

校對:王方

審核:劉軍

編委:阿拉騰

聲明:轉載請註明來源於呼和浩特日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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