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祕密的東西,一輩子不能講給別人聽,哪怕是真心朋友”,你怎麼看?

合肥寶迅


我不認同這一觀點和說法,理由如下: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其實是極其短暫的,何必費心費力、小心翼翼地守住那所謂的"秘密"。

所謂"秘密",不外乎就是關係到個人的名利得失、愛恨情仇的那點點私事私心而已。如若放得開、看得遠,拋開名利場和情仇觀的束縛和限制,其實也就沒有什麼秘密可言了。

《菜根譚》有這麼一句話:君子之心事,天青日白,不可使人不知。

意思是說:君子心中的活動,有如白日青天般闊朗無邪,沒有一件事不能讓人知道。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字"心事宜明",這是做人的原則。人生在世,必須面對現實的諸多問題,基於人生而平等,及追求幸福,任何人都應以誠立世,這樣才能避免爾虞我詐,構建和諧的人生、社會。

當然,要真正做到"心事宜明"是很不容易的。這需有君子般坦蕩的胸懷、超然的人生觀、淡視名利私慾等非凡的氣魄和度量。而一般的凡夫俗子要克服很多困難才能做到這一點。

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敞開心扉,開誠佈公、誠信做人做事,放下那點點的私心和私慾,讓這個世界變得更透明、更陽光吧!


鄭標龍


您提問的這個問題,每一個人基本都存在幾件這樣或那樣的秘密。至於為什麼不願意告訴別人?這與個人的性格,心理,秘密本身的情況有關聯。除了職業要求的保密外,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善意的保守個人的秘密。不說反而會更好,更有益。如,夫妻之間結婚前,可能都有與他人談戀愛的經過。這樣的秘密一般都不會說,因為愛情是自私的,一旦吐露,很可能會對夫妻感情造成負面情緒和影響。所以都藏在心中。

二是比較傷痛的秘密。一旦舊事重提,對自己是一種痛苦。所以,也就深埋在自己的心底。

三是有罪惡感的秘密。這類事情一般是做了壞事,羞於啟齒。尤其是發生在惡人或犯罪者身上,這類人為了逃避制裁,隱姓埋名,把秘密藏起來。

四是喜歡撒謊的人不願吐露秘密。他們怕謊言被揭穿。

總之,人屬於高級動物,心裡活動的複雜性,決定了人的多面性。所以,常言道知面不知心。但是,在生活中,人還是應該更陽光一些。藏的秘密多了,心理負擔過重,壓力過大,對自身是一種傷害。有一些秘密還是應該主動與自己最親近的人講出來,尋求正確的解決辦法。這樣生活才會幸福快樂!

願我們都生活的很陽光,每個人都敞開心扉,社會才能更和諧!





金兌歌


這就叫隱私,一個人有很多秘密,大秘密小秘密可公開不可公開全由自己的意願,高興時公開了就不算秘密,一般是在高興時和熟人面前才會這樣做。但是涉及到深層次的秘密是不會公開的,這叫隱私,是不可以隨便讓人知道的,這是人權問題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有時涉及到個人隱私問題法律也只能止步,一般人就更別想知道了,當然說與不說全由當事的決定了,別人無權強迫干涉,否則就是犯法!因此有些事就只能爛在肚子裡帶進棺材裡了,所以世上才會有很多的無頭公案無法破解公諸於眾,不能真相大白,真是遺憾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