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這9種工資千萬不能隨便扣,現在知道還來得及

員工的工資真的能說扣就扣的嗎?


員工這9種工資千萬不能隨便扣,現在知道還來得及


當然不是!扣工資也是要按法律流程來的。企業主,工資不能隨便亂扣!比如下面這9種:


員工這9種工資千萬不能隨便扣


1、基本工資不能隨意更改


“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必列的條款,降低基本工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雙方需要協商一致,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隨意更改。


2、加班工資不能隨意降低


加班工資也就是加班費,對員工來說,加班費的多少與工資基數有關。加班工資基數怎麼算?


依據已經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來計算依據勞動合同上面明確的工資數額來計算依據勞動合同上面的報酬來計算依據勞動者本人實際收入來計算依據協商解決


所以說,員工加班工資不能隨意降低,而是要有法有據。


3、調崗後不能擅自降薪


首先,單位想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必須和員工協商一致。


其次,調崗後的工資變動,應該經得員工的同意。


因為單位與勞動者一旦簽訂了勞動合同,明確了薪資,是不能隨意變動的。


如果藉由調崗恣意降薪,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4、遲到扣款要有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所以說,如果員工遲到的行為沒有造成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是無權扣除員工工資的。


當然,對於那種天天遲到的,HR就可以給他準備離職合同了。

5、工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能降低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小薪瞭解到,停工留薪期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6、女性職工懷孕產檢,工資不能降低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單位不能扣除工資。


另外用人單位也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7、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原先的2190元調整到了2300元,也就是說,上海市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工資,應該不能低於2300元。


8、未完成指標,工資也不能低於最低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正常工作了,公司支付的工資標準都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而不是以他是否完成任務或者指標為標準。


9、病假期間也應發工資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員工這9種工資千萬不能隨便扣,現在知道還來得及


以下員工收入不屬於工資

企業沒有權利以任何形式予以剋扣


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


員工這9種工資千萬不能隨便扣,現在知道還來得及


公司在經營管理中,總是會遇到很多與”勞動關係“有關的問題,不確定時千萬不要貿然憑直覺或者經驗去剋扣員工工資。

最好的方法是查詢最新的勞動法規定,或者諮詢專業的機構人士,以確保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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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自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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