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在耕地建養殖場算違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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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在耕地建養殖場算違建嗎?

非常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

耕地建養殖場是否違建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耕地的土地性質是否合適?

2、是否取得合法批建手續?

3、是否在國家的禁養區內,有無在生態紅線內?

根據以上三個方面給您做一下詳細闡述:

一、耕地的性質。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分類》的規定,農用地是指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農用地。農用地分為下列五種: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其他農用地。

1、耕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復墾地、休閒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還包括南方寬小於一米,北方寬小於兩米的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輪作地;②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③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2、農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分類》的規定,農用地是指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農用地。農用地分為下列五種: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其他農用地。

  3、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基本農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來說,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都是基本農田。老百姓稱基本農田為“吃飯田”、“保命田”。



  4、農用地轉用

  農用地轉用,是指將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確定的農用地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後轉變為建設用地的行為。農用地轉用又稱為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未利用土地轉為建設用地以及農用地內部之間的相互轉換不屬於農用地轉用的範圍。

  5、建設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分類》的規定,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商業、工礦、倉儲、公用設施、公共建築、住宅、交通、水利設施、特殊用地等。建設用地又可分為八種:①商服用地;②工礦倉儲用地;③公用設施用地;④公共建築用地;⑤住宅用地;⑥交通運輸用地;⑦水利設施用地;⑧特殊用地。

所以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只要您的耕地的性質不屬於基本農田,那您就有了可以建養殖場的基本條件。其他地塊都是可以用來建設養殖場的。



這裡呢也講一個特殊案例,因為非洲豬瘟的影響,國家對生豬養豬在基本農田的使用上放寬了政策。

具體政策如下:

根據自然資源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設施農業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佔補平衡。設施農業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須恢復原用途。設施農業用地被非農建設佔用的,應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原地類為耕地的,應落實佔補平衡。

  通知明確,設施農業屬於農業內部結構調整,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種植設施不破壞耕地耕作層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需補劃;破壞耕地耕作層,但由於位置關係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允許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但必須補劃。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涉及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須經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動工建設。

所以現在建立生豬養豬廠,使用一般耕地可以不需要審批手續,同時,在涉及到基本農田上也有了一定的放鬆。



二、是否取得合法批建手續?

一般情況下,在土地性質符合的情況下,農業設施用地的報批需要辦理手續。辦理手續的流程:

(一)用地申請。農業生產經營者需申請設施農用地的,應擬定設施農業建設方案,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用地面積,設施類型、數量、用地規模等,與土地所有者集體經濟組織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用地協議。農業生產經營者持用地協議和設施農業建設方案,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用地申請。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經營者應提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協議)複印件。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同基層國土資源所對用地申請條件、用途、規模、選址、復墾措施等內容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後,出具選址意見書和選址圖(標明設施用途、用地面積、拐點座標),報縣級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確需使用基本農田預留指標的,須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第十三條及相關規定先行辦理報批手續。

(三)縣級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級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對設施農業和規模化種養殖業項目內容、設施建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以及對經營者農業生產經營能力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後,送同級國土資源部門辦理。

(四)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根據鄉鎮人民政府的審核意見和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對設施農用地的合理性和合規性(包括用地條件、用地規模、選址情況等)、耕作層保護措施、土地復墾措施等內容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審查未通過的,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業生產經營者和縣級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

(五)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用地申請經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後,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向設施農業經營者下達用地批准通知書。同時,抄送同級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以上手續基本辦完基本上您的農業設施用地基本上就問題不大了。

三、是否在國家的禁養區內,有無在生態紅線內?

這一點也需要提前做好功課,可以拿您的地塊找國土的相關部門進行查詢,這個非常快,如果不在基本上問題也就不大了。



綜上所述,您可以對照以上三項進行自檢,如果都滿足條件了,那您的養殖場肯定不算違建,但是如果不滿足,那您一定要小心注意了。


不瘋燒枉少年


放在以前不算,因為以前國家窮,支持大家多搞副業,多創新,而現在國家貌似富了,磚家多了,磚家為了體現自己不是一無是處,費盡腦汁想出許多損招,禁生二胎,導致現在遍地光棍,家禽禁止散養,導致今年許多人吃不起肉,禁止燒從礦上直接買回來的煤,只能燒可能是他們家親戚家生產的什麼環保型煤,導致去年冬天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挨凍,太多太多了,磚家坐在58層高樓辦公室裡,喝著查收的極品茶葉,抽著受賄的高檔香菸,思索著有個什麼與眾不同的招數能顯示出自己的存在,大事他不敢,怕能不好得罪高層,就把目光盯上了廣大的有苦說不出,逆來順受的老百姓,制訂了許多不切合實際的龜腚,你下樓來到地上看看,環境的汙染不是老百姓用煤做飯造成的,現在又讓生二胎了,大家敢生嗎?如果二胎還是兒子的話,他出生的那一刻就是他爹跳樓的時候,


真誠豪邁


回答:在農村隨便在耕地裡建養殖場,是否違法下面本人向你來按照法律回答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有兩個條件向你說明:

一、在農村要建養殖場如果在耕地上修建,首先必須經村委會同意才能開始。但是如果你要建築的養殖場是在國家規定的村基本農田裡,這是任何領導和個人也批覆不了的。

因為國家在這點上面在2019年已經出臺新規:"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或挖砂、採石、採礦、取土、以及堆放固體廢棄物品和進行其它破壞基本農田活動"。同時又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漁等"。依據國家這個基本農田保護新規,要想在基本農田裡建什麼養殖場是堅決不行的。必須取消這個念頭!

二、如果你的養殖場要想建在非基本農田上,這一點國家是允許的,請看國家對這一方面的規定。

"如果佔用的耕地屬於非基本農田,在符合國家的《畜牧法》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用於建養殖場的。

又說"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它沒有改變土地甪途"的行為,是合法行為。並明確指出:"申請非基本農田建養殖場國家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臨時用地來審批"。只要向村委會申請批覆後即可,這樣你的目的就達到了,看到這裡的以上兩條你可放心了吧?馬上行動吧!完全可以大力發展你的養殖事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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