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你做父母的权利或被会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大修

最近有一条消息,特别让人高兴。立法于1991年,2006年修订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大修了!

警示:你做父母的权利或被会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大修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但笔者最感兴趣的是这一点:修订草案增设“政府保护”专章,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如果还不够直白,看这条:确立国家亲权责任,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为实现司法环节的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修订草案规定,设立检察机关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制度,细化规定中止和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如果监护人(父母或其他人)不能履行监护责,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差不多就是换人的意思吧。

也就是说,

部分家长做父母的权利有可能会被剥夺,某些不良父母的地位或将不保

警示:你做父母的权利或被会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大修

1.这点变化针对哪些人?

因为孩子吃饭慢或顶嘴就把孩子打死的;因为婚姻破裂拿着孩子出气报复对方的;因为再婚家庭看视孩子为眼中钉虐待孩子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无力教导致使孩子长歪了的……

有人会说,哪有这些么糟糕的事啊?

不信者,请随意搜索此类新闻,保证看到你抑郁。

站在地狱看天堂,为谁辛苦为谁忙,站在天堂看地狱人生就是狗血剧。

以前经常看国外电影,不同国家都有相似部门,一发现父母失责失职,立刻就上门剥夺父母的抚养权。

这样的事情难免会有人唱反调,比如说:再怎样也是父母啊?国家毕竟不是父母?父母难道还能害你不成?

事实证明,有的人不配为人父母;有的人,真的不会教孩子。

这是一种思想意识的巨大进步,这规定用好了,能救一批孩子,也能教育引导更多父母。

由此,我还想到,其实这规定,可以拓展一下,治治熊孩子和背后的熊孩子。

你为人父母,能不能给孩子做好榜样,能不能向上向善引导孩子,应该也列入规定考查的范围。如果你把孩子教成了目无尊长,法纪,心生暴戾、邪恶的人,危害到他人或社会,那么不会教孩子,国家也应该替你管一管。

虽然父母上岗的时候不需要资格证书,但是现在会有下岗证了,父母不易,且用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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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点变化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在离婚事件中,成为父母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大杀器。假如双方都想要孩子,极大的可能相互指责对方没资格做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不过,这一点可能会产生好的影响。这就要求爸爸们多花时间来陪伴孩子,不然,真有那么一天,爸爸们一定比不过妈妈的。中国的国情不会怀疑。

还有,孩子可能会翻身做主人。有这么好的护身符,聪明点的孩子绝对会抓在手里,跟父母做长期斗智斗勇的砝码。辅导作业朝我吼?不让我上网?破坏我早恋?看招——你没资格做我父母!报警——

不过父母们也不用太担心,如果只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警察叔叔自然不会偏袒孩子,但是假如你的孩子特别聪明,是个天才……就不好说了。

再有,这规定执行的时候别太死板,一次就毙。怎么也给父母们一次改正的机会。有的父母还是能改好的。让父母们体会一下老师们的感受,孩子被未成年人保护法罩着连碰都不敢碰的体验,说不定也是好事。

可以想象,对这条规定很多父母一定会反对,毕竟就现在这现状,很多孩子已经不好管了,再通过如此规定,那儿子岂不是要当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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