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雪中送炭,助力精准扶贫

“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以后就变成哑巴了,现在我能正常的说话,多亏了你们检察官。”说着,朱某某夫妇拿着手中的锦旗走进了腾冲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公室。


检察官雪中送炭,助力精准扶贫


2018年5月14日,受害人朱某某在腾冲市腾越镇某KTV,被他人无故用酒瓶寻衅殴打,造成朱某某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伤势构成重伤二级。由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且被害人朱某某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面对巨额的医疗费,只能将后续治疗一直拖延,导致其语言功能逐渐丧失。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移送线索后,立即对朱某某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

发扬“枫桥经验”,核实信息,摸清情况。腾冲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刑检部门联系,查阅法律文书,了解赔偿救助条件;深入朱某某所居住的村委会进行入户访问,了解其家庭情况,得知朱某某属于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上有70多岁的岳父,下有两个孩子均为学龄前儿童,妻子在家务农,案发后让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多方协调,搭建社会联动救助体系。与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为朱某某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9000元,临时救助金3000元。同时,与腾冲市人民医院联系沟通,在医疗费用方面对朱某某实行“减、缓、免”,并邀请昆明的脑外科专家对其进行会诊,确保治疗效果。

司法救助暖人心,温情检察为人民。经过一个多月的康复治疗,朱某某逐渐恢复健康,在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司法救助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也是一项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以春风化雨的无形力量帮扶弱势群体,也是腾冲市检察官们不断努力和奋斗的方向。

自2019年3月以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构建“申请人主动申请+检察机关主动救助”模式,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举措,切实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国家司法救助快速、优先办理绿色通道,找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的结合点,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地方政府精准扶贫的无缝衔接,真正把检察工作助力扶贫攻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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