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近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江城区岗列街道四围村村民、退役军人黄某记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进行公开听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司法救助案件公开透明,实现精准救助。

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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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陈荣、人民监督员李国林,以及江城区岗列街道四围村村委会有关干部参加。

该案是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到四围村开展信访情况调研时,该村村干部主动反映的。经申请人黄某记书面申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初审后,认为申请人黄某记符合救助条件而予以办理。这也是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办理的第二个退役军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对申请人黄某记提出的申请理由,以及审查认定的事实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出示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黄某记于2012年初中毕业后进入某部队当兵服役,2014年在训练时受伤,在部队被评残为九级,2015年12月左右退役。2016年,黄某记父亲经过四围村程围村路口时,被泥头车倒车撞倒,伤情严重以致双腿截肢。由于肇事方没买保险,只付给医疗费后就没有任何赔偿,黄某记父亲后期的假肢调整更换费用、生活费和营养费等都需自己承担,且每一至两年都需要调整或更换假肢,每次平均所需费用约1万元左右。黄某记母亲患小儿麻痹症,手脚活动不方便,无法工作,只在家里帮忙做点家务活。黄某记妻子怀孕8个月,没有工作,在家里照顾老人和一个2岁的小孩。

目前,黄某记从事快递工作,平均月薪约2000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申请人黄某记为退役军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明确的四类重点救助人群之一,且黄某记家庭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为帮助申请人黄某记解决生活困难,助力脱贫攻坚,并将检察人文关怀及时送到退役军人身边,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司法救助。拟决定给予申请人黄某记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

参加听证会的受邀人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晰,申请人黄某记家庭经济困难属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理由合理,且其为退役军人,为体现国家和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应予以救助,并支持市检察院给予申请人20000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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