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於鼎的故事告訴我們,吃貨尊嚴不容侵犯,如若來犯取你狗命

染指於鼎的故事告訴我們,吃貨尊嚴不容侵犯,如若來犯取你狗命


*食指大動與染指於鼎


這個故事很孩子氣,也相當血腥。這是一個吃貨弒君的故事。


鄭穆公去世,那個去了很多次晉國的鄭太子夷即位,為鄭靈公鄭子家公子宋都身居要職。


那天,鄭子家公子宋一起去朝見鄭靈公。途中公子宋的食指不住地抖動。


公子宋得意的跟鄭子家說:“今天有好吃的了。我這食指啊,能對美食未卜先知。每次這樣抖動,我接下來都能吃到新奇的美食。”


正巧進宮去的時候,看到宮人和廚子正忙著處理一隻楚人進獻的黿(元),一隻巨大甲魚。鄭靈公得此美食,必定會賞賜給臣子一起共享。公子宋的食指果然靈驗。


公子宋得意,鄭子家覺得有趣,說說笑笑,氣氛相當好。


好吧,故事到這裡,確實是很溫馨可愛。


兩人到了鄭靈公面前,依然忍不住笑。


鄭靈公奇怪,問到底在笑什麼。鄭子家對君主說明情由。


可惜啊,這個梗在兩大夫之間,就是個好段子,到了鄭靈公這裡,他不get你的點,不就成了爛梗了嗎?鄭靈公不高興,可是也沒怎麼表現出來。


你食指動動就能吃到好東西?你是忘了只有一國之君才能決定你到底能不能吃到好東西了吧!


等到召集諸位臣子共享美食之時,鄭靈公一樣叫了公子宋到場,卻故意讓廚子少盛一碗,不給公子宋吃。


那意思就是,神馬食指大動,你能不能吃到還得我國君說了算!


滿堂皆得嘗美味,獨獨公子宋面前什麼也沒有。


美食在前卻不能嚐鮮,是吃貨的大恨!而此起彼伏的喝湯吃肉聲、讚美聲,更讓公子宋窘迫難堪。


真的好尷尬呢,想象一下自己在那種場合裡,全場的人都玩在一起,只有自己一個是局外人,還是被故意隔離的,超級尷尬的。


染指於鼎的故事告訴我們,吃貨尊嚴不容侵犯,如若來犯取你狗命


公子宋不是什麼賢德的人。面對鄭靈公這種刁難,他可不會忍氣吞聲。


公子宋起身走到大堂中,把手指直接放進裝著黿湯羹的大鼎裡,沾上一點殘羹就放進嘴裡吸允,說:“我這不是吃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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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完”後也不行禮就走了。過家家一樣的任性。


鄭靈公氣炸了!我堂堂一國之君,不給你吃你就不能吃!居然還敢染指於鼎!之後還直接揚長而去!這是要造反嗎!以為我不敢殺你嗎!


公子宋就這脾氣,估計平日裡也沒少壓制鄭靈公吧,所以想來,鄭靈公想要殺了公子宋,未必全是因為那鍋甲魚湯。


公子宋回到家冷靜了,想到今天這樣一鬧,鄭靈公肯定會盤算著收拾自己呢,得先下手為強!於是找來鄭子家密謀弒君,計劃扶持更賢德的公子去疾上位。


鄭子家就算是獨大的執政大臣,也還沒到敢弒君的程度。


鄭子家不答應沒問題,問題是公子宋已經把自己的計劃告訴鄭子家了!!!


為了拉鄭子家下水,也封住他的嘴,公子宋就跟別人說:“鄭子家和公子去疾很親近啊,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企圖咧?”


鄭子家一收到風,就馬上找公子宋理論,對於公子宋來說,簡直就是請君入甕。他直接威脅鄭子家,鄭子家沒辦法,害怕自己如果拒絕公子宋就真的會死在他的造謠之下,只能默許了。


那年夏天,公子宋便了結了鄭靈公。


唉,公子宋固然是小心眼,但是想當初,如果鄭靈公也能對食指大動笑一笑,只當作是屬下的頑皮趣事,不去羞辱公子宋,也不至於連上位一週年紀念日都等不到吧。


不管你自身善不善良,只要不觸及原則,別去招惹小人,難道想要拿自己的命來比比誰更狠心嗎。


事後,公子宋和鄭子家欲迎公子去疾上位,被拒,改迎長公子豎,即位,為鄭襄公


弒君之後,公子宋倒沒有馬上受到什麼嚴重的懲罰,還是重臣,之後固然是被殺死了,但是就犯下弒君罪的當時,居然可以沒事。公子宋的能耐和勢力可見不一般,鄭國國君的地位也可見一斑了。


鄭子家雖然不是主謀,但是史官對於他的不作為很生氣。


《春秋》記錄這件事時,寫的是:

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

把罪過直接放到鄭子家頭上了。


知惡不報不阻,可視為幫兇,甚至主謀。就像當初漠視小悅悅的路人,他們和肇事逃逸的司機沒什麼兩樣。唉,實在是痛心無語。


據《左傳》分析:

按照《春秋》的寫作習慣,講述弒君故事的文章裡,

主角是君主的話,那麼說明錯在君主,

主角是人臣的話,那麼說明是人臣僭越了。


《春秋》原文裡可是一直在提鄭子家和公子宋的名字啊。


染指於鼎

,現在說的是沾取非分的利益,而食指大動則更多指看到好吃的東西,貪婪的樣子,更簡單的表示為一種好胃口。


其中的血腥味,早就被時間沖刷掉了。


來個預告,《鄭子家告趙宣子》裡的鄭子家和趙宣子,兩個各自在自己國家風頭一時無兩的主角,國內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後來的命運居然也那麼相似,都被扯進弒君的罪名當中。


鄭襄公第六年,鄭子家病死,鄭國人把其弒君的罪過戴在其族人頭上,還把這一大家子都驅逐了。

趙宣子的後人則更為悽慘。


這時,已經完全忘卻

《鄭子家告趙宣子》的那封書信裡的霸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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