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借條,被告不承認借到現金,由第三人獨自承領債務,可能嗎?

曹永勝


一,申請追加第三方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二,債務轉讓必須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追認,否則無效,所以如果庭審債權人不同意,第三人沒有完成債務轉移,法庭不會支持你的主張。

三,你可能會被判決還款,但同時你可以向第三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要求,要求第三人將收取的你款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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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建律師


還得有具體案情與證據才能以定


張勃律師


一、這不是債務轉讓。

因為,原告出借款項出借給的是被告,而且被告為此寫下了借條。

在此過程中,被告並沒有將款再出借給第三者,原告也沒有這方面的意思表示。

債務轉移,實際並未發生,債權人未有同意的意思表示,所以,債務轉移不能成立。

二、第三者有沒有出庭,有沒有第三者的陳述,或者第三者使用款項的證明材料,這也很重要。

三、被告寫下欠條,第三人收款,而且被告與第三人合夥經營車行,通過這些事實,建議你申請追加第三人為被告:合夥人借款,合夥企業使用借款,債務應該有合夥企業承擔。

祝你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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