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2020

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

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


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2020/4/29(494)


近日,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对一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


一、案件回顾


该案犯罪嫌疑人曾某于2019年7月21日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标致牌小型轿车,搭载被害人万某和吴某,行驶至318国道白洋镇太保场村二组路段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向某驾驶的福特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万某抢救无效死亡,吴某以及向某车上人员严某受伤、两车受损。


二、案件进展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全部案件事实证据后,于听证会说出了以下几条该案拟作不起诉的理由:

1

本案系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

2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取得被害人谅解。

3

该案民事赔偿能够通过民事诉讼得到妥善解决。

4

曾某某在单位一直表现良好,是该公司签订终身合同的员工。

5

本案具有一定特殊性,案中死亡的万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母亲,曾某某同时也是本案的受害者。


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2020/4/2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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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听证会结果

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2020/4/29(494)


人民监督员杜杨武表示:经过检察官的解释,之前对案情的几点疑问,现在都清楚了。首先,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曾某本人不是故意伤人;其次,该案具有特殊性,曾某具有双重身份;最后,在惩罚的同时,也要重视社会效果,对曾某不起诉,体现了我们国家“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法理情的融合,兼顾了法的尺度,理的适度,情的温度,也顺应了老百姓朴素的法感情。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感到很欣慰,我非常认同检察机关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2020/4/29(494)


该院还表示,今后会增加与人民监督员的合作沟通,充分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力,促进检务工作的进一步公平公正公开,人民永远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


END.

三峡坝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2020/4/2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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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吴 迪

编辑:李小双

审核:高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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