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來的車丟了還敢報警 女子被採取強制措施

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 記者 薛堯 通訊員 張翔 沈曉萍)女子將偷來的電動車停放在公園門口,正巧原車主經過,認出後報警。民警將車暫扣,不想女子發現車沒了,自己報警“賊喊捉賊”。昨日,記者從集美警方瞭解到,辦案民警已將女子路某採取強制措施。

失竊20多天後“偶遇”被盜電動車

4月13日下午3點左右,杏林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林先生報警,稱在集美區某公園找到疑似自己先前被盜的電動車。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出警到達現場。經詳細瞭解,在3月22日下午,林先生將自己的電動車停放在小區門口後便出門上班,當晚回家時發現電動車不見了。4月13日下午,林先生經過集美區某公園時,突然發現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跟自己前不久丟失的車輛一模一樣,林先生連忙上前細看,確認這輛車就是自己被盜的電動車,於是立即報警。

通過核對購車發票及林先生出示的相關證明,杏林派出所民警黃達林初步確認該輛電動車確係林先生被盜車輛。於是將該輛電動車進行扣押,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女子賊喊捉賊民警請君入甕

4月14日晚,杏林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稱其停放在集美區某公園的電動車被盜。細心的黃達林發現該女子報稱車輛丟失的地點與林先生找到被盜車輛的地點一致,立即出警,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瞭解情況。

起初,該女子在派出所見到電動車時,還“信誓旦旦”地向民警表示這輛車就是自己被盜的車輛。但擁有多年偵查經驗的民警黃達林,卻發現了該女子稍顯不自然的肢體語言和眼神中一閃而過的飄忽。同時,女子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車輛歸自己所有。在黃達林嚴厲地質問下,該女子最終對自己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電動車鑰匙沒拔被她牽走加鎖

經查,該女子姓路,據她向民警交代,3月22日晚上,其在散步時,看到一輛黑色的電動車停在充電區停車位上,車子的鑰匙插在電門上,車旁邊沒有人,於是萌生了盜竊的想法。她將電動車推到一家摩托車修理店之後買了一把U型鎖,將電動車停在路邊鎖好。4月13日早上,路某駕駛電動車來到了集美區某公園,把電動車停好後便離開辦事。4月14日晚上回來發現找不到車,就“賊喊捉賊”報了警,本以為偷車的行為並沒有暴露,沒想到自己拙劣的演技最終讓自己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路某已被集美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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