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迴應性和粉圈亂象

這幾年,公共管理和政治學的一個熱門研究領域叫作政府回應性(government responsiveness)。這個話題其實早就有了,但從實證層面研究則是北美那幫搞計算社會科學,特別是注重實驗方法的學者們搞出來的,比如金和潘。

具體做法很暴力,註冊一大堆不同的賬號,設定個人身份(老人,殘疾人之類的),去給政府的網絡留言板留言,諮詢民生問題。然後,統計分析政府是不是能及時回覆,會不會給出建設性的諮詢意見(比如把民政局xx科室的電話貼給你)。

大多數研究發現,這幾年中國地方政府的回應性還真的挺好的,回覆率一般都比較高。而且有些地方還能做到公開回復,就是你諮詢的問題和政府的回應都能被別人看到。

以前各種粉圈撕逼事件刷屏的時候,我就常常疑惑,為什麼偶像本人沒有任何反應呢?這次肖戰團隊不出意料的拿出了工作室聲明作為回應,我就想起以前各種發律師函的偶像們,腦子裡迸發出“回應性”這個名詞。我突然感覺,公眾人物,或者限定到明星這個群體,他們的“回應性”也是一個非常值得研究的話題。當然,這裡面是有一些先驗的價值判斷的:在我看來,一個好的公眾人物是應該有較高的回應性的,就和政府一樣。

這種回應性並不是指粉絲給偶像送個禮物,偶像回個明信片;也不是指偶像答應粉絲換個髮型,然後真的去燙頭。這些都是無關痛癢的領域。

公眾人物回應性的關鍵,在於他要能直接回應“公共事務”,特別是針對他本人的“公共事務”。舉例來說,張召忠,他能接受記者的採訪,觀眾的提問,真誠的回答他本人對b站鬼畜的看法。韓紅也能接受採訪,表達自己對公益行業的看法,回應外界對韓紅基金會的質疑。所以,張召忠和韓紅,作為公眾人物的回應性就很好。

那什麼是不好的回應性?比如在網上曬出各種律師函,各種工作室聲明,但本主並不以任何形式對涉及他的公共事務進行任何回應。這種回應性甚至不如陳冠希的發佈會和吳亦凡的《大碗寬面》。

令人疑惑的是,低迴應性成了新生代偶像運營的一個原則。按照粉圈的邏輯,張召忠和韓紅這種行為就叫親自下場,是一種極端愚蠢的行為。

偶像不回應,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偶像們有嘴,有手,有身份證,有手機,怎麼著也能找到一個途徑對涉及自己的公共事務進行回應。不回應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公共事務往往伴隨著不確定性,偶像親自回應會導致沒有餘地,商業風險極大,這是資本方所不容的;另一方面,是因為當代偶像,特別是以社交媒體維持粉圈的偶像,一個重要的賣點就是讓粉絲替他們說話。

粉絲的這種衝鋒打榜、控評發言、維持秩序的行為是當代偶像售賣的商品。這就和咱們花錢玩狼人殺一樣,喜歡的就是這種替別人做主的感覺。

如果今天的小鮮肉們都像姜文那樣有個性,都像張召忠那樣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那偶像本身也是賣不出去的。公眾人物的事,也是一種公眾事務,我購買的,就是我能在新浪微博上參與一個公共事務的權利:我打榜了,我買雜誌了,我刷豆瓣了,所以我能替哥哥說話,我有資格。

作為一個買賣,這公平交易,童叟無欺。

但這種買賣,怎麼玩也很難出圈,因為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替別人說話,大多數人更愛說自己的話。

律師函和工作室聲明是撈不到任何路人緣的。想明白了,讓公司的資源給安排一期圓桌派,面對竇文濤和馬未都,開誠佈公聊聊這些事。再不濟安排一期吐槽大會,親自說說身上的那些梗,雖然做作,但也算有個回應性不是?

真人,對這個世界一定是有看法的,對別人的理解和誤解也一定是更有看法的,這個看法,不是工作室聲明和律師函能夠替代的。

有人說,粉圈的各種怪現象都是粉絲自己的行為,和偶像無關。

其實,如果偶像能像一個真人一樣自己說話,提高回應性,粉圈是不會有什麼怪現象的。替別人說話,肯定會說錯話,但是讓粉絲替偶像說話的人,那個始作俑者,難道不正是偶像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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