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盛和夫《經營十二條》筆記

稻盛和夫《經營十二條》筆記

第一條 明確事業的目的與意義

確立正大光明、符合大義名分的崇高目的

首先,必須明確事業的目的與意義。其中,開展事業的目的有人是為了賺錢,有人為了養家。但是,僅靠這樣的目的,要凝聚眾多員工齊心協力辦企業是不夠的。事業的目的和意義還是儘可能以高層次、高水準為好。換句話說,必須樹立光明正大的經營目的。

要讓全體員工拼命工作,必須要有大義名分。沒有崇高的目的、沒有大義名分,人無法發自內心地全力以赴。我在創辦京瓷時,就遭遇了“事業的目的究竟是什麼”的重要考驗。員工向我發起示威,“不保證我們將來的待遇,就辭職”。

熬了三天三夜,和他們推心置腹。這件事讓我意識到,企業經營的根本意義就是,對員工及其家屬現在和將來的生活負責。這次糾紛教育了我,讓我明白經營的真正意義應該是經營者必須為員工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幸福殫精竭慮,必須超脫私心,讓企業擁有大義名分。

這種光明正大的事業的目的和意義,最能激發員工內心的共鳴,獲取他們對企業長時間、全方位的協助。同時,也能讓經營者可以堂堂正正,不受任何牽制,全身心地投入經營。

第二條 設定具體目標

所設目標始終與員工共有

經營者要揭示自己企業所瞄準的方向,設立高目標,並向集團成員指明這樣的方向和目標。經營者要明示組織將朝什麼方向發展的方針,要指出在前進的目的地有何種未來,要描繪這種展望,還要指出實現目標的具體方法策略,引導大家共同前進。這些都是經營者的職責。

在向目標行進的過程中,會遭遇各種各樣的障礙。但是,無論遇到何種難題,經營者自身都要以堅強的意志面對困難,把組織擰成一股繩,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堅決達成目標。

願景,必須充滿著夢想。同時,還要制訂實現願景、目標的具體計劃。重要的是,這種目標在空間和時間上都必須明確。現場最小的組織單位也必須有明確的數字目標,每一位員工都要在明確的指針指導之下,持有具體的目標。此外,不僅要設定年度目標,還要設定明確的月度目標。

第三條 胸中懷有強烈願望

要懷有能夠滲透到潛意識之中的強烈而持久的願望

我們心中描繪的事物可以實現。“無論如何都要達成目標”的願望的強烈程度就是成功的關鍵。尤其是,一旦驅動潛意識,就能更大幅度地拓展企業經營。

潛意識通常潛藏在顯意識之下,是憑藉自己的意願無法控制的意識。潛意識具有很大的容量,我們人從生到死,全過程中的一切體驗、見聞、感觸,都蓄積於這潛意識之中。

想要靈活地運用潛意識,需要反覆地不斷地加強思維體驗。自己制定的經營目標,從早到晚,夜以繼日,24小時反覆思考。這樣強烈而持續的願望,就會進入人的潛意識,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朝實現目標的方向前進。

目標越難越高,就越要懷有實現目標的強烈而持久的願望。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夠設定高目標,並懷有強烈而持久的願望去實現這一高目標。

第四條 付出不亞於任何人的努力

一步一步、紮紮實實、堅持不懈地做好具體的工作

京瓷公司創業初始的時候,我夜以繼日,不分晝夜地拼命工作。“照這樣拼命,身體能吃得消嗎?”員工中傳出這樣的聲音。然而,我對骨幹員工說,“如果把經營比作馬拉松,我們就是起步晚的非專業集團。新手如果按照正常速度奔跑,肯定會被逐漸拉大差距。即使堅持不了那麼久,我們也要全力奔跑、一決勝負”。京瓷以百米衝刺的速度,奔跑在馬拉松的路程上,做到了不斷地努力。

我問過很多經營者,“你們努力嗎?”,很多人不約而同地回答道,“我們盡了自己的努力”。然而,當競爭對手比我們更努力的時候,我們就難免競爭失敗。必須要“付出不亞於任何人的努力”。

“付出不亞於任何人的努力”,需要每天不間斷的堅持。無論如何偉大的事業,都是一步一步地、鍥而不捨地點滴積累起來的,絕對不能忘記這一點。

第五條 追求銷售最大化和經費最小化

利潤無需強求,量入為出,利潤必定隨之而來

經營的常識是,經費隨著銷售額的增長而增長。

然而,這是錯誤的常識。將銷售最大化,同時將經費最小化,通過徹底地不斷創新,才會取得高收益。

為了實踐“追求銷售最大化和經費最小化”這一原則,需要即時明確每個組織的業績,並且必須構建全員參與經營的管理會計體制。為此,京瓷創立不久,我費盡苦心建立了這樣的體制,這就是“阿米巴經營”。構建有利於提高組織業績的系統、體制,也是經營者的重要職責之一。

第六條 定價即經營

定價是領導的職責。價格應定在顧客樂於接受,公司也能盈利的交匯點上。

定價要求滿足一點,就是在正確判斷商品價值的基礎上,儘量讓單個利潤與銷售數量乘積為最大值。此外,這個價格還必須是讓顧客樂意付錢購買的最高價格。

必須在深思熟慮後定下的價格之內,努力獲取最大利潤。這時,不要考慮材料費、人工費等各類經費必須花多少,應該統統拋開一切諸如此類的固定觀念或常識。在滿足如規格、質量等一切客戶要求的前

提下,必須千方百計,徹底降低製造成本。

定價是經營者的工作,直接反映出經營者的人格。

第七條 經營取決於堅強的意志

經營需要洞穿岩石般的堅強意志。

所謂經營,就是經營者的“意志”的表達。一旦確定目標,無論發生什麼情況,目標非實現不可,這種堅強意志在經營中必不可少。

這時重要的一點是,必須獲得員工的共鳴。雖說經營目標是從經營者的意志中產生,但是同時這個目標必須獲得員工的共鳴,由員工發出“那麼讓我們一起幹吧”的呼聲才好。也就是說,體現經營者意志的經營目標必須成為全體員工的共同意志。

第八條 燃燒的鬥魂

經營需要強烈的鬥志,其程度不亞於任何格鬥競技。

即便企業規模較小,經營者如果不能為了保護員工而發揮威力強大的鬥魂,懷揣鬥志投入企業間的競爭,將必敗無疑。這種絕對不認輸的強烈鬥魂是不可或缺的。

雖然平時柔弱,連吵架都不會,根本看不出有什麼鬥魂的人,但成為經營者之後,為了保護廣大員工,面臨危險時,要立即挺身而出。如果沒有這種氣概,經營者就不可能得到員工由衷的信賴。

第九條 拿出勇氣做事

不能有卑怯的舉止。

在對事物做判斷時,需要“勇氣”。我認為,堅持“作為人,何謂正確”這條原理原則進行判斷,就不會發生大的失誤,因此始終貫徹這個原則開展經營。

當然由於按原理原則得出結論,自己也有因此而面臨災難的時候。此外,也有遭受他人誹謗詆譭的時候。即便如此,也坦然接受,堅定地做出對公司有利的判斷。經營者只有具備真正的勇氣才能做到這一點。

第十條 不斷從事創造性的工作

明天勝過今天,後天勝過明天,刻苦鑽研,不斷改進,精益求精。

如果只憑借自己的現有能力,判斷今後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就根本無法開拓新事業。只有通過“現在沒法實現的目標,無論如何也要想方設法去實現”這種強烈的使命感,才有可能產生創造性的事業和創造性的企業。

在這種強烈的意識支配下,每天不斷鑽研、不斷創新,只有在這樣的道路前面,才會出現創造性的事業、獨創性的企業。

第十一條 以關懷坦誠之心待人

買賣是相互的,生意各方都要得利,皆大歡喜。

關懷之心,又可稱作“利他之心”。也就是說,不只是考慮自己的利益,也要考慮對方的利益,即使需要犧牲自我,也要為對方盡力的美好心靈。在商業的世界裡,這種心靈是最為重要的。

就像諺語“善有善報”說的一樣,關懷他人,最終福氣會回到自己身邊。尊重對方,為對方著想,也就是“利他”的行為,乍看似乎會給自己帶來損害,但從長遠看,一定會給自己和別人都帶來良好的結果。

第十二條 始終保持樂觀向上的心態,抱著夢想和希望,以坦誠之心處世。

從長時段看,樂觀向上、積極努力、鍥而不捨,必會有好報。因為自然界本來就是這樣,這個世界本來就如此。

我將這一點描述為“與宇宙意志合拍”。關愛之心、謙虛之心、感激之心、坦誠之心,抱著這樣的美好心靈,堅持踏實努力。不斷思善行善的人,他們必會時來運轉,幸運一定會關照他們。我從靈魂深處堅信這一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