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五分院:開展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回頭看”

重慶五分院:開展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回頭看”

圖為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聯合永川區檢察院檢察官對李某的企業進行現場回訪。

“我們廠3月份就已經順利復工復產了,銷售情況也在陸續恢復中……吃一塹長一智,請檢察官放心,違法亂排汙的糊塗事,絕對不會幹了。”近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聯合永川區檢察院對一起宣判不久的民事公益訴訟案進行“回頭看”,瞭解涉案企業目前面臨的困難。談到之前的違法行為時,涉案企業負責人李某後悔不已。

2012年,李某在永川區某鎮的山區裡獨資建立了一家防水材料廠,主要生產普通防水材料。2018年上半年,在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情況下,他曾分8次購買了多達8萬元的廢機油用於生產自粘防水材料。生產過程中,該廠陸續產生了大量油水混合物的廢渣。

這麼多廢渣怎麼處理?李某自作聰明地動了歪腦筋。2018年8月,為圖省事,李某安排工人在廠區外挖了一個沒做硬化的土坑,將那些廢渣堆放在裡面。土坑未採取防滲漏措施,有害物質自然滲透進周圍的土壤裡。

可讓李某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不僅造成周邊土壤環境汙染,也給自己帶來了法律的懲罰。2018年9月,根據村民的舉報,永川區環保局、公安局等部門執法人員在李某的防水材料廠查獲了未使用的廢機油1780公斤,並在廠外土坑裡提取到大量黑色油水混合物。

經重慶市永川區輻射放射及危廢管理站證明,現場查獲的廢機油和油水混合物均為危險廢物。2019年9月,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法院一審以汙染環境罪判處李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除了受到刑事處罰,當事人還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進行修復和彌補。”重慶市永川區檢察院檢察五部主任吳軍說,他掌握到這一案件線索後,多次前往防水材料廠所在的山區實地調查,初步判斷防水材料廠傾倒廢油汙染環境的行為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便向重慶五分院彙報並移送了案件線索。

2019年8月,該案立案後,重慶五分院檢察四部副主任梁琴正式著手展開調查。經調查核實,該防水材料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造成了環境汙染,汙染面積及受損土壤方量較大,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

同時,經委託,重慶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對該案作出了一份詳細的《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報告》,證明了生態環境損害事實成立。“土壤汙染與土坑存放油水混合物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受損土壤為335.7立方米,生態環境損害的量化數額為37.98萬元。”

“請求判令兩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37.98萬元,鑑定評估費5萬餘元,並公開賠禮道歉。”2019年10月17日,經訴前公告程序,在沒有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情形下,重慶五分院依法將防水材料廠、李某訴至法院。

2019年12月底,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對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全部支持,同時考慮到防水材料廠作為中小企業在經營和履行中存在困難,加之被告人李某經此案對生態環境保護有了正確的認知,遂判決防水材料廠在兩年時間內分四次繳付費用。

在該案辦理過程中,重慶檢法兩單位從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角度,創新環境修復費繳納方式,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負擔,保障了企業後續正常經營。

如今,四個月過去了,整改效果如何?檢察官決定開展一次“回頭看”。

“李廠長,上次在電話裡說廠子已經復產,現在情況怎麼樣?”已經打過多次交道的梁琴問道。李某介紹說,雖然企業效益受疫情影響不小,但他對未來的發展前景還是有信心的。

檢察官來到廠房外的案發現場勘查,放眼望去,只見原來用來堆放有毒廢物的土坑已經被一片綠油油的植被所取代,周邊的環境正在恢復之中。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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