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句辛弃疾的诗最具男子汉气概?

春城花草香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句词不仅是男子汉气概十足,细细读来还有一股很浓烈的悲情英雄的气息。请各位读者闭上眼睛,仔细想象一下这个画面:

在夜静更深时分,一个落寞的英雄在昏暗的油灯下默默地饮着一碗又一碗苦酒,纵然是酒味很烈劲头很大,也始终难浇心中块垒。灯油将干,灯火渐暗,英雄起身拨了拨灯芯,室内又明亮了些许。就这灯光,他将随身携带的宝剑抽出,在灯下细细观看它的每一丝纹理。宝剑似乎也知人意,主人无法在疆场杀敌报国,心中抑郁难忍,故而它也失掉了往日剑气凛冽的气势。想到此处,英雄又满饮了几大碗酒。



夜更深了,四下里阒静无声,醉意袭来,英雄沉入了梦乡。梦中的场景洗去了他满身的伤痛和疲惫,他感到无比的亢奋。他看到,晨曦里一阵阵冷风在夐远的沙场上呼啸而过,卷起根根枯草,嘹亮的号角声在一排排营房之间穿梭来回,将那些沉浸在美梦中的士兵唤醒。那些年轻的士兵,他们是多么的俊美呀!穿上军装,他们就是守土卫疆的坚盾;脱下军装,他们就是大宋国最可爱的人。他们背向祖国,身躯伟岸,他们面向仇寇,杀意满满。

只有在军营里,在这些年轻而又鲜活的生命面前,这个落寞的英雄才能重新找回生存的意义,重拾做人的尊严。如果不能浴血疆场马革裹尸,他真的是生无可恋了,面对这日益破碎凋零的锦绣山河,沙场点兵才是他唯一的选择。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二句出自南宋爱国词人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这阙词是千古传诵的名篇,词中的每一句都那么的脍炙人口。要品读这阙词,首先就要深入了解词作者辛弃疾的生平和作词的背景,以及题目中陈同甫的事迹这三点。

辛弃疾,山东历城人,出生于金国占领区。21岁时就参加了抗金义军,后归顺南宋朝廷。他的一生都在矢志不渝地进行抗击金寇收复故土,并且著有《美芹十论》和《九议》等书,细陈自己抗金的方略。但是他的抗击主张与当时弥漫南宋朝野的投降风气不相融合,一直都未被采纳,最终招致弹劾罢官。一生赋闲的时间长达二十年。这阙词写于公元1188年,当时的辛弃疾正值壮年,报国之念正盛,奈何时不我与,只能赋闲在铅山(今江西),学先秦哲人颜回,在小山旁建了一个瓢泉居,过上了隐居的生活。他的老朋友陈同甫来这里看他,在那里住了十天,整日畅叙天下大事,分别后两人多有诗词酬作,此词急即是其中之一。

关于陈同甫其人,也是南宋时期值得大谈特谈的人物。他和辛弃疾有着一样的性格,都是豪放不拘小节之人,也有着一样的人生追求,毕生致力于抗击金寇,收复失地。另外,陈同甫还是南宋时著名的思想家和政论家,著名的作品有《中兴五论》。他曾经多次上奏宋孝宗,力陈自己抗金的策略,但是和辛弃疾一样,也被朝廷里的投降派驳斥回来。又因为他的性格狂放不羁,为人极度自负,自称是“人中之龙,文中之虎”、“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因此被朝中嫉妒他的投降派们污蔑成狂人怪人精神病人等,一生中多次入狱。



辛弃疾和陈同甫的生平,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说他们是一对难兄难弟也不为过。正是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人生追求和遭遇,因此才会在铅山瓢泉相聚之后,做出这阙词来共同抒发自己报国无的慨叹。他们两人都是生不逢时的悲情英雄,他们人生的不得志,即是自身的不幸,亦是整个南宋国家的厄运。

任何一个时代,若是英雄都没了用武之地,那么这时代的国家也必将难逃可有可无的覆灭命运。


青史留文


辛弃疾是我最喜欢的豪放派词人。特别是他的军旅题材词作更是别具一格,既有起义抗金的实战经验,又有胆敢率五十余人勇闯几万敌阵擒奸的勇气和功夫;更有文采斐然的才华,其词现存六百多首,是两宋存词最多的作家,且所创之词名篇名句众多,被后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是众多辛词中的名句之一,后人也耳熟能详,也是我非常喜爱的警句。题主问为何此句最具男子汉气概?我想主要是因为:

一、搞清楚名句的出处、其意及创作背景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句词,出自《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翔寒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确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其词意为:

醉里挑亮油灯看着宝剑,梦中听到军营的号角声响成一片。把牛肉分给部下享用,让乐器奏起雄壮的军乐鼓舞士气。这是秋天在战场上阅兵。

战马像的卢一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的美名。可惜已成了白发人!

创作背景:

辛弃疾虽生于被金人控制的故土北方,从小受家庭的良好教育和目睹金人统治下的百姓苦难,所以长大后起义并归南宋朝庭。由于抗金主张被否并被主和派排挤,辛弃疾罢官后,在信州(今江西上饶)闲居近二十年。宋孝宗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辛弃疾与陈同甫(即陈亮,南宋爱国词人,力主抗金,辛弃疾的挚友)在铅山第二次"瓢泉会见"后,双方以《破阵子》反复和唱,这首大概也是作于这一时期,且是最出彩的。

二、此句表明了词人抗敌的意志和决心

打开此词,开句起笔便高开高走,就像打开高压锅的气门,或是打开高压水枪的阀门,气直冲天,水直喷发,使人的热血一下沸腾起来。

"醉、灯、剑"和"梦、角、营"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交待词人是在晚上喝酒了,且在三、五分醉以上,喝醉了词人还没有睡,而是把灯挑亮,再拨出宝剑反复擦试,让其寒光发亮,久久看着。睡梦中,也许是词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之故,又梦到自已回到战火纷飞、号角连营的岁月场景,手举宝剑,指挥千军万马与敌人展开搏杀。

这种醉时也想着要杀敌抗金,梦中也想着如何收复失地的境界,无不表明词人抗金收复失地的意志和决心有多么的强烈、坚定和紧迫。

三、此情表达了男子汉的忠诚与爱国

醉与梦这两个字,对我们大多数衣食无忧的男人,特别是仕途失志、官场失意的男人来说,无论是动荡年代还是歌舞升平之时,首先想到的是醉生梦死、春宵一刻值千金、今朝有酒今朝醉等及时行乐的作为,最好一点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小家经营好,小日子过好。

但词人却不是如此,虽然在家闲居近二十年,与志趣相投的友人相聚,议论和讨论的话题中心依旧是国家的兴亡和山河破碎如何收拾,如何复兴。自己的日常所思所想都是与打仗有关,醉了还不忘擦剑看剑,睡梦中还在奋力杀敌抗金,据说词人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

这样闲人多年,又远离权力中心的一位老者,能初心不变、忠诚不移实属不易,如此的忠君之心、爱国之志和家国情怀,古今中外没有几人能与其相提并论,我看在稼轩那个时代,也只有陆游老人家了。

四、此意宣扬了大丈夫的责任和担当

什么是男子汉大丈夫?也许有多种答案和标准。我想最重要和最可贵的除了上述提到的忠诚以外,那一定是男人的责任和担当。一个家庭、一个集体或是一个国家都需要男人的责任和担当。特别是逆境之时、危亡之际,男人的责任和担当显得尤为重要。男人有了责任和担当,这个家就有了依靠和安全,这个国就有了立柱和支撑。

我们还是回到“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句词里来看责任与担当吧。

词人用"看剑""吹角"开句起笔,一下子把冷兵器时代中国古代文人和武将的精神支柱给立起来了,剑也泛指武器。武将佩剑那是你手中的杀敌和护卫工具,文人佩剑那是代表你的性格特征。

通过此词可以看出,词人与剑以及国家完全融为一体,剑人合一,家国等同,几乎是其生命的全部。

词人虽然"可怜白发生",但始终没有忘记作为南宋男人的一份责任与担当,

时时刻刻在看剑,让自己眼里有任务,不要忘记责任所系;每时每刻在等待朝庭的召唤,让自己的肩上有压力;每夜在梦中听到"吹角连营",让热血能永远随生命沸腾,期待号角吹起杀敌的那一刻。

词句也警醒我们每个华夏子孙,当国家有难,民族有危之时,男人的责任就应义无反顾提剑上战场、赴一线,男人的担当就是随着冲锋的号角向前冲,往前倒,不退缩。

正如金庸武侠小说世界里说的剑法剑气剑魂和侠者风范;也如《亮剑》所倡导的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结语

一个时代有辛弃疾这样的文武全才之人,忠勇双全之巨,使命担当之汉,原本应是那个时代之幸,可惜由于南宋朝庭的腐败、昏暗、软弱和妥协,这些忠诚和勇士或被杀害,或被冷落,最终导致亡国的可悲下场。

壮志难酬的辛弃疾,一生始终没有动摇收复山河失地的坚定信念。他满腔激情,惟有将国家兴亡的忧患意识寄寓于词作之中,以其悲愤和豪放之词名志抒情。

我们多想国家大幸词人亦幸啊!

欢迎大家讨论赏评!


石润居


为什么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句辛弃疾的诗最具有男子汉气概?

很高兴回答朋友提出的这个问题。本来准备回答《白居易的诗通俗直白,街边的小贩都能读懂,为什么还被称为诗王》这个问题的,但看到了朋友您的邀请,所以先来回答这个问题。

这句词出自辛弃疾晚年的作品,见于《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全词是: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翔寒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确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们知道辛弃疾坚决主张抗金,陈同甫也是坚决主张抗金的志士,两位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在思想感情和政治主张上一拍即合。作者作这首词,实际上是激励陈亮(同甫)应该努力奋斗,抓紧时间,为国立功。

通观辛弃疾的一生,从二十岁开始,就组织两千人的队伍坚持抗,见农民抗金队伍领袖耿京领导的抗金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便率部投奔耿京,组织成声势浩大的一支抗金队伍。金人闻风丧胆。

为了联合南宋政府军乘胜追击,经与耿京商议,辛弃疾率随从人马与南宋联系。不料,辛弃疾走后,耿京被叛徒杀害,并带着部分部队投降了金人。

金人在溃败之时,竞有人来降,于是金人喜出望外,立即封叛徒为知府官。

辛弃疾从南宋返回部队后,见到这种局面,立即组织五十将士,趁着深夜,杀入敌阵,生擒叛徒,并且说服一万多士兵返归南宋。

可惜的是,辛弃疾生不逢时。当辛弃疾带领着这支队伍回到南宋后,被安排做小官,他所带领的队伍也被分散、遣散(祥见高楼避愁《古诗词赏析之•为陈同甫寄壮词以寄》)。

题主题出的这个问题主要是为什么说这句词最具有男子汉气概么!看,这就是男子汉气概!

这首词从"醉里挑灯看剑”到"了却君王天下事",从回忆当年率领部队"秋点兵”的雄壮阵容,到战士们个个暗哑叱咤,英勇杀敌的英勇场景,和撗戈跃马的战斗生涯。无不表现出诗人念念不忘的抗金豪气。到头来发出了"可怜白发生"的悲壮感叹。这种被排挤,被打击的雄心壮志,终身不渝。

这就是最具有男子汉气概!

"男儿立志出乡关,报答国家哪肯还"(见《革命烈士诗抄》)这就是最具男子汉的气概!

从古至今,凡是立身为国,为保卫祖国英勇奋战,捍卫祖国广大疆土不顾个人安危的烈士、英雄,他们都是具有男子汉的气概。

因此,男子汉气概就表现在一旦有敌侵犯,坚决保卫祖国每一寸土地,敢于不顾个人安危与敌斗争到底的气概。这种气概就是男子汉气概。

正如抗日战争时期,为抗战献身的烈士和那些英雄,还有在敌人面前宁死不屈的英雄,他都最具有男子汉气概。

综上所述,辛弃疾的这两句诗,是回忆当年为了祖国的领土,为了人民的安定而激励志同道合的抗金战士而作。故而,这两句词最具男子汉的气概,原因在此。

我是高楼避愁,很喜欢回答唐诗宋词方面的问题。欢迎各位朋友互相探讨。记得关注和评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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