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四項舉措做好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

針對2019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新要求,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作為、強化指導,督促企業履行年報義務,切實做好2019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

  一、更新監管理念,實現重點突破。進一步夯實“公示即監管”工作理念,把督促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年報,作為服務企業發展和加強市場監管的有效手段,通過各種渠道告知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報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有利於其享受信用紅利。在此基礎上,抓住上一年度新設立企業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兩個關鍵點,精準施策,將其作為提升年報公示率的突破口,穩步推進年報工作,確保如期完成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設定的“2019年度企業年報率不低於90%”的工作目標。

  二、注重監管閉環,推進清理規範。繼續推進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清理工作,加強與稅務等有關部門協同合作,積極推進未年報企業的註銷與吊銷工作,引導其有序退出市場,逐步實現“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基本消除。一方面,通過“加分子”,精準催報,推動企業儘快年報,正向提升年報公示率;另一方面,通過“減分母”,確保辦理註銷的企業儘快完成註銷程序,該吊銷的企業儘快吊銷,有效減少應年報企業基數,反向拉高年報公示率。

  三、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履責意識。一是在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登記窗口、市場監管所、各主要街道、重點市場張貼宣傳海報、利用電子屏進行宣傳,切實把年報公示要求逐戶告知市場主體,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二是通過本局官網、微博公眾號、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和方式發佈年報通告,向市場主體推送年報操作指南、時間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三是採取精準宣傳、分門別類組織引導、集中上門服務,向未年報企業法定代表人、聯絡員“點對點”、“一對一”精準發送短信提醒通知等方式,督促市場主體從速年報。四是定期召開年報工作推進會和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推進措施和工作方案,主要領導親自部署,統籌安排,並向上級彙報年報工作進展情況,取得支持。

  四、做好諮詢解答,解決申報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的年報截止時間由2020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各相關股室認真指導市場主體準確填報年報信息,統一答覆口徑,為市場主體提供詳實的填報說明。對公佈在公示系統等媒介的諮詢電話,專人負責接聽,要求接聽人員熟悉軟件,做好市場主體在申報過程中遇到的疑問和困難問題的解答工作,對申報中由於軟件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在受理後及時與業務部門聯繫,並主動向當事人反饋解決辦法。

  (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雲濟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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