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原諒你,而是你已不在我心裡

人生中最淒涼的一次失戀,是在大三的時候,劇情很爛大街,男朋友跟閨蜜看對眼了,我這個女朋友悲慘出局。

不是原諒你,而是你已不在我心裡

而且,前男友還特會挑日子,那天是我生日,不知道之前為了什麼雞毛蒜皮的事情(想不起來了)我們冷戰了幾天,所以我矯情地覺得這個生日來得恰到好處,就是用來重修舊好的,他一定回來找我,跟我道歉說對不起以後再也不惹我生氣了之類的道歉模板,然後我們手拉手歡天喜地的吃著火鍋唱著歌......

我一大早就裝模作樣去了圖書館,心不在焉地假裝看書等著他給我發短信,結果整整等了一天,連條垃圾短信都沒有。

其間接了三個電話,第一個是爸爸打來的,說出差會路過我學校,問要不要順路來看我,我說不方便就不用了,你看吧!

他竟然沒有提我生日的事,我心想,也許是老頭子搞浪漫,想到時候給我一個驚喜吧!事實證明一個人容易想太多真不是件好事,傍晚時他又打來,輕描淡寫地說就不過來了,已經直接回家了,下次再來。

我提醒他:今天是我生日呢!

本來想撒個嬌博取下同情,結果老爸大概是微了掩飾他忘記我生日的過失,先發制人把我一頓臭罵:上午給你打電話的時候你不說,現在我都上高速了你嘰歪,故意的是吧,早幹嘛去了......

無緣無故捱了一頓罵,我也沒了脾氣,一個人坐著發呆,也不知道呆了多久,接到第三個電話,是阿姨打來的,總算還有人記得我今天生日,阿姨叮囑:在外面過生日也要吃點好的,一個人也不能馬虎。

我突然飈了淚,強忍著聲音說:好!

其實,那天從早到晚,我就吃了一碗泡麵。所有委屈湧上心頭,這是什麼生日啊,親爹不管,男朋友不顧,我就是個被世界遺忘的人嘛。

絕望地跑回宿舍,室友們都在,一眼看見自己桌上有個大蛋糕,還算緩和了一下情緒,看來他是記得的,並沒有忘記,可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他最後一次為我過生日,而且,也不是代表祝福吧,只是一次告別的紀念。

我在看到蛋糕之後不一會兒收到他的短信,我們分手吧,我覺得我們不合適!

那時的我只當是一次人性的誤會而已,完全不知道原來他已經喜歡上了別人,而且那個人,是我最好的朋友,後來想想,彼時我所有的矯情和期待,不過是我自己的獨角戲。

當第二天我確確實實知道了這件事之後,整個人都崩潰了。記得曾經在別人明示暗示我的時候義正言辭地說過,就是算是那樣,也是男人的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可等事情真的來了,才發現同時失去兩個人心裡的空洞,遠不是幾句道理就能夠填滿的。

因為跟他是同班,閨蜜的宿舍又在我宿舍的對門,如果說緩解失戀最直接的方法是不看不想也不聽,那我簡直沒法活了,白天上課看見他,晚上下課看見她,真是躲也躲不開。

所以,我當起了鴕鳥,起初幾天乾脆連課也懶得去上,在宿舍悶頭大睡,陽光從窗口照進來,覺得整個世界都是蒼白的。宿舍又在六樓,恍惚間會有念頭一閃而過,不如跳下去死了算了,一了百了!那種每天早上起床一定要上次廁所突然某一天不讓你上了的感覺簡直要了命,後來我也常常想,失戀最痛苦的也許不是你投入了多少的感情,而是需要克服兩個長期在一起的人養成的所有習慣,明明在很長一段日子裡,睜開眼是他,下了樓是他,吃飯的時候對面坐著的是他,幫你打飯買菜的是他,下晚自習餓了陪你吃夜宵的他,你哭了笑了冷了熱了生病了不開心了在你身邊的都說他,可現在他突然不見了,你不能再找他為你做任何事,那種已經長在身上的習慣一旦要瞬間改變,就好像是貼在傷口的膏藥,疼的撕心裂肺的。

但也不能老不去傷口,雖然班上每個人都知道我被人甩了,被自己的閨蜜挖了牆角,而且自己還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再而且,他跟我說分手之後,我還跑去閨蜜的床上撒嬌哭訴,指望她能為我分擔痛苦分析原因好東山再起峰迴路轉柳暗花明破鏡重圓,事實上人家已經暗度陳倉成了正牌女友。

這麼挫的事情經過早已經讓我的臉都不夠丟的了,那幾天但凡我出現的地方都有目光追隨,裡面摻雜的同情就跟兩隻小狗搶一根骨頭最終一隻贏了另一隻眼巴巴地在旁邊趴著咽口水一般。

我就是沒搶到的那隻。

可日子還是要過,我每天像鬼一樣活著,我們倆之前攢錢一起買的一隻CD機還在我這,那時候一隻CD機一千多塊,對於我們來說,簡直就是最昂貴的“家用電器“,屬於買完就沒錢吃飯的那種,但還是買了。

如果是現在,要在吃飯和聽歌之間做選擇,肯定是先顧嘴,而那個時候,所有的精神需求都大於了物質。

那隻CD機跟我們倆一起坐過末班公交車,穿過整個城市的午夜;一起一人一隻耳機,在安靜的圖書館聽歌看書抄作業;一起手拉手踩著小巷子坑窪不平的地磚,找到人很少的老電影院,窩在裡面一整晚;一起坐髒亂差的綠皮火車,去趕為數不多的短途旅行......

而現在,只有我一個人帶著它了。

我始終沒法那麼快就接受”他已經不喜歡你了“和”他沒那麼喜歡你“的事實,一個人躲在學習的小樹林裡哭成落水狗。

當你失去一個人,會通過無數方法想要挽回他,不管正義還是卑劣。我也不例外。

我仍然忍不住給他發短信,約他見面,他來赴約,我們在學習門口大吵一架,我邊哭邊跑,他在後面跟著我,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去哪裡,也許只是想讓他跟著我而已,我知道,只要停下來,他隨時就永遠都不屬於我了。

後來,他在一片田野邊上拉住了我!

大學城都在郊外,旁邊是一望無垠的田野,我至今記得那片田野的樣子,冬天,田埂上都是枯萎的雜草,落盡了葉子的樹木孤單地站在路邊,好像對我說:放棄吧姑娘,葉子再茂盛,終歸也要離開的。

我仰著臉朝他哭,哀求他:不就是因為她可以跟你睡覺嗎,我也可以啊,我們現在就去開房,想怎麼睡就怎麼睡!

我拿著錢包,把裡面的錢都掏出來給他看:我們去旅行,去開房,我們這周都不去上課了,去哪裡都行,只要我們在一起,好不好......

他把我的錢裝好:你不要這樣!

我們在寒冬的田野僵持了一個下午,我的臉因為眼淚和寒風,已經疼得要裂開,可還是哭,最後不記得怎麼回的學習,只是約他出來的時候我的心裡充滿希望,而回去的時候,換成了絕望。

我知道,我再也挽回不了他,他要離開,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有時候,我們對於一個人的拼命挽留,不過是因為,你不能接受他不喜歡你了,不願意接受他不再為你做任何事,哪怕你拋棄尊嚴,什麼都不要,也不會得到你想要的歸屬感。

我像鬼一樣的失戀生活大概持續了兩個星期左右,每天毫無食慾,看到食堂想哭,看到操場想哭,看到教室想哭,有時坐在教室上著課,別人說一句話,也會哭......那些都是兩個人的回憶,怎麼弄不哭呢?

那兩個星期我痩了十斤,估計是我這個胖子人生中最瘦的時候,此後再也沒有破此記錄,因為長大之後開始覺得,不管發生什麼事,都得先填飽肚子,肚子塞飽了,就有力氣去面對任何事。

所以後來我又開始吃嘛嘛香,體重也蹭蹭蹭回到了原點,還活活多出幾斤,這件事簡直比被人甩還要淒涼。

那時候,距離大四畢業還有一年,後來的一年裡,我仍然帶著那隻CD機,塞著兩隻耳機,一個人走在校園裡。偶爾會遇見他們,會看見他站在我們樓下等她,會聽見她在宿舍大聲喊他的名字,會看到她融入了他的圈子,跟他的小夥伴們相處融洽,看到他們擁抱,他們親吻,他們像所有熱戀中的小情侶,溫暖火熱的樣子......

這所有的一起,都與自己無關了,失戀中最難逾越的——那個曾經親密得就像自己的人,突然你不能插手他所有的一切。

後來,我們畢業了。

再後來,MP3開始普及,電腦更是人手N臺,手機也能聽歌了,各種播放器層出不窮,現在上學的孩子,大概沒有幾個會用這種老古董了吧。那臺CD機,也被收進了最不會打開的箱子裡,只會在搬家的時候才會發現,哇,原來我還有這個呢!

它和愛情,都過去了。

一場失敗的戀愛也總有它的好處,比如它教會我知道,沒有一個人會永遠對你好,這一生終歸靠自己的日子要多一些,那些陪著你走過一段路的人,都要好好地放在回憶裡,我們亦只有這一生,怎能慷慨贈與讓我們傷心的人?

我想對於每一位前任來說,最適合的狀態,大概是就算很多年之後得知會再次見面,你也不會害怕和緊張,不會要將衣櫥裡最漂亮的衣服穿上,不會覺得怎麼打扮都不好看,亦不會刻意向他透露自己現在的生活有多麼好......能用最自然的心態對待他,才是心裡真正放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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