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别人医保卡据为己有消费8000多元,盐城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拾到别人的医保卡后竟据为己有,消费8000多元后东窗事发。近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捡拾他人医保卡并使用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小飞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

2019年6月,黄小飞在医院就医时拾得被害人一张医保卡,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他先后多次持该卡在盐城市亭湖区某药房,冒用被害人的名义,消费该医保卡内的资金共计8299元,后因害怕而将该卡丢弃。

黄小飞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在审理过程中,黄小飞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对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医保卡上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小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黄小飞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黄小飞的悔罪表现,亭湖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小飞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

法官表示,盗刷医保卡的行为属于明知道是属于他人的财产,还采用非法的方式恶意转移他人财物的盗窃行为。很多人的医保卡一般都不设密码,一旦丢失很有可能出现被“盗刷”,所以一旦发现医保卡找不到了,应该第一时间就办理挂失。同时,有人如果捡到他人的医保卡,切勿觉得捡了便宜而盗刷,否则很可能涉嫌犯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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