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不责众”

最近,我接收的信息中有很多人造谣公众人物,他们很可恶。可我觉得中间传谣的人更是可恨且可怜。

可恨的是他们将谣言发散的更广,可怜的是他们用“法不责众”这种观点来自我安慰,自我欺骗。

在我的认知里,法律的存在本就不是为了“责众”,它的存在是为了“护众”,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更是为了保护被害人受损害的利益。所以“法不责众”这种观点本身就是无知的。

于此同时,我觉得所有事情上升到“法”之前,都要经过“道德”的过滤,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其实最主要还是要靠每个公民的自我道德约束。

做错事,不要觉得法律没有制裁自己,就窃窃自喜,更甚至叫嚣,“你看,我并没有被法律处罚,所以我没有错”,这句话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侥幸开心的。做人,自己都约束不了自己,需要靠法律来证明自己没有违法,有什么好得意的,我真的不明白这种想法,这不是在自欺欺人吗?

希望某些人不要造谣,当然,我明白造谣这个事情永远不可能“截流”,毕竟这是现实的社会,坏人,恶人,永远存在。

所以我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不传谣更不要信谣,不要为“谣言”提供生存的土壤。更不要有“法不责众”的想法。我们可是高级生物,能思考,不要甘为“憨憨”~心怀美好吧,约束自我~

浅谈“法不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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