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顺市经开区西航办事处原党委书记叶道明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2020年4月9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事处原党委书记叶道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叶道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道明利用担任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西航办事处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超越职权决定,违法征地,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采用了多媒体示证方式,被告人叶道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叶道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观摩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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