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安順市經開區西航辦事處原黨委書記葉道明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2020年4月9日,鎮寧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順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西航辦事處原黨委書記葉道明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葉道明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葉道明利用擔任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局副局長、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西航辦事處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超越職權決定,違法徵地,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採用了多媒體示證方式,被告人葉道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葉道明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鎮寧自治縣紀委監察委有關負責同志觀摩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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