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率整治須出重拳

4月13日,國家廣電總局發佈6號令《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明確要求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干擾、破壞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不得製造虛假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文件還強調,對統計造假行為將追責到人。這一重磅發聲引起業內普遍關注,也被視為繼去年12月上線“節目收視綜合評價大數據系統”以來,管理部門再出重拳,治理電視收視率造假沉痾的決心。

收視率是衡量一個節目影響力的量化指標,也是電視業內普遍採用的評價標準。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之後,廣告費成為電視臺生存發展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收視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廣告商是否投放廣告,收視率也成為節目廣告價值的體現。追逐收視率,成為電視臺與製作方在激烈競爭壓力之下的“生存法則”。

收視率造假,是電視行業深惡痛絕的。對電視作品的創作與生產來說,造假買假會嚴重損害主創的創作熱情與尊嚴;對行業生態來說,大量優秀作品會因為缺乏公正客觀的評價而被市場淹沒;對廣大觀眾和廣告商來說,假排行、假數據會使人們選擇劇集的時候缺乏有效的參照,廣告商也無法評估廣告投放的真實效果;此外,電視臺的公信力也會因牽扯到造假漩渦之中而受到質疑。

對造假亂象的整治,一方面,需要以法律法規來規範市場,嚴厲打擊造假行為,另一方面,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唯收視率論”的問題,建立更科學的收視調查與評價體系。事實上,近年來廣電總局及各部委出臺的多項整治措施,正是從這兩個方面進行的努力。2018年10月,廣電總局發文表示,堅決打擊收視率造假行為;2019年12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節目收視綜合評價大數據系統”上線試運行,這是自上世紀80年代收視率調查啟用以來一次重大的變革,它意味著除收視率之外,大數據將成為“綜合評價”的重要標準。加上本次6號令的發佈,一系列組合拳的打出,令人叫好。相信這些舉措,必將對營造電視產業健康發展的生態環境起到良好的作用。(蕭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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