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被中超公司罰款50萬,您認為合理嗎?

遠銀觀史


照章辦事,確定是該罰款50萬。

根據《中超聯賽 商務管理規定》第50條規定:“中超比賽日當天的賽場內,如LED廣告、球門兩側3D地毯等出現了缺失、遮擋、損壞、誤播、漏播、未按要求佈置或發佈等,以及違反《中超聯賽商務開發 產品類別保護通知》或未經中超公司批准增加非中超讚助商、合作伙伴的廣告,一經核實,中超公司有權對相關俱樂部予以每項目每次扣減參賽費50萬元的處罰。

主要問題是挑戰新成立的足協權威性。但是,這事情聽到恆大分辨之後,令我等吃瓜群眾認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打五十大板。但這件事折射出換湯不換藥的中國足球依然如故,一地雞毛,中國足球還是山頭林立,暗無天日。

足協罰款的理由是:是恆大在2019年奪冠慶典中違反了《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商務管理規定》。具體來說就是上汽集團是中超聯賽的贊助商,而恆大在慶典中出現了“恆馳”汽車品牌的巨大logo,這是恆大的新能源車品牌,並且花車是出現在中超賽場內,與聯賽贊助商形成競品關係,中超公司肯定不可能坐視不理。

無獨有偶,在2015年亞冠賽場奪冠,恆大就自做主張把胸前廣告換成恆大人壽,令贊助商東風日產很是不滿。為此他們還賠給對方2500萬元,此事才算結束。

這次以魯媒、京媒,滬媒為代表的許多新聞單位這次站在了足協一邊,認為恆大的聲明避重就輕,還有強烈的干擾輿論嫌疑,讓不明真相的球迷以為是因為舉辦了慶典而被處罰。

支持恆大的觀點認為,這是一次雙標。

為什麼去年上港可以舉辦慶典,獎盃早早就到比賽現場,而今年恆大就不準呢?

事先恆大與足協溝通慶典事宜,足協遲遲未予以回覆,那麼足協能否站出來把事情說個明白呢?

近一年,中協與恆大的關係一直很僵,從歸化球員上場問題,以及國家隊出工不出力的問題,到這次恆大慶典,本就災難深重的中國足球還在扯皮。

恆大提前佈局歸化,球隊中歸化球員很多,實力之強悍在中超首屈一指,因此,也引來其他俱樂部的不滿,在“歸二上一”這個問題上,就已經產生過很大的矛盾。

金元足球令到中國足球很受傷,一邊是中乙和中甲資金不足,無力為繼,紛紛退出,一邊是中超惡鬥不止,如此中國足球還有什麼意義呢?

不按規矩的繼續,而中超公司卻

又是各種看不順眼,如此,恆大退出,足協主席辭職吧,你們玩不好就別玩了。


吳法複製


從中超公司制定的條文看是合理的,但中超公司給了他應有的尊重嗎?按慣列,奪冠之夜便是舉杯之時,讓獎盃高舉,主場球迷,球員共同歡慶勝利的喜悅,可中超公司就沒給恆大享受這榮耀的時刻,把發獎定在一個不大的會議廳裡,沒有歡呼聲,少了征戰一年奪冠後的榮譽感,這確實是讓恆大很不爽。本來心裡就不舒服,為自發進行發獎的事又遭公司處罰50萬元,心裡肯定不服,積怨已久的情緒暴發,情有可原。


梁有東460


就事論事來說,恆大奪冠慶典打出汽車類贊助商競品廣告,確實違反了中超商務規定,罰款50萬是根據規則來處罰並沒多大問題。但中國足球的很多問題往往就出在不能單純的就事論事上,需要拋開表象去探究本質才能搞清到底合不合理。

中超公司之所以對恆大罰款50萬,是因為恆大在上賽季最後一輪後的奪冠慶典上出現了中超讚助商的競品廣告,也就是恆大自行研製的新能源汽車“恆馳”,這一行為遭到了中超讚助商的投訴,根據《中超聯賽 商務管理規定》第50條規定:“中超比賽日當天的賽場內,如LED廣告、球門兩側3D地毯等出現了缺失、遮擋、損壞、誤播、漏播、未按要求佈置或發佈等,以及違反《中超聯賽商務開發 產品類別保護通知》或未經中超公司批准增加非中超讚助商、合作伙伴的廣告,一經核實,中超公司有權對相關俱樂部予以每項目每次扣減參賽費50萬元的處罰。



大家試想,換你是贊助商投了那麼多錢,卻在奪冠慶典如此重要的場合中打上了同行對手的廣告,你怎麼想?是不是要氣炸了。氣炸的結果是什麼?中超公司違約了,贊助商可以憑藉這個理由少給點贊助費,然後隸屬於中超公司的其他俱樂部就會少分不少錢啊!所以,單就這一件事來說,中超公司處罰恆大的行為有理有據,並無不妥之處。

但問題來了,既然事情那麼簡單,恆大為何又在明知自己理虧的情況下去硬剛中超公司呢?原因有兩個:一是氣不過中超公司雙標;再就是藉著這50萬罰款給自己的品牌打廣告。

2018年上港奪冠的賽季,倒數第二輪前在上港並未確定奪冠時中超公司已經提前準備好了獎盃和頒獎典禮,另外獎盃上還開先例的刻上了上港的隊名。但到了2019年恆大奪冠時,面對最後一輪同樣未能確定冠軍但大概率奪冠的情況,中超公司不僅沒有提前準備好獎盃,甚至還直接取消了頒獎典禮,對於恆大請求慶典的申請也沒有搭理。如此顯而易見的雙標之下,這才有了恆大後續的自己主場自己搞慶典,順便打打自家汽車品牌廣告的行為。


中超公司顯然是要罰款的,恆大不可能想不到,因為在此類違規上他們早有先例。早在2015年亞冠決賽時,他們就擅自把自己球衣的胸前廣告從贊助商“東風日產”換成了自己的“恆大人壽”,為此他們還賠給對方2500萬元,此事不了了之。2500萬看似不少,但對於當時急需打響知名度的恆大人壽來說只能算是一筆非常值得投入的宣傳資金。

現在嚐到甜頭的恆大顯然是找準了機會又來了一次,既然中超公司處事不公,那也就甭兜著藏著了,直接硬剛不僅能正面引起國內輿論壓力,讓中超公司乃至足協反思,還能順便以50萬元的“毛毛雨”為自己的汽車品牌打響知名度,何樂而不為?

事情大體如此,大家說合理嗎?

(體育巡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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