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本報訊(記者安亞靜 通訊員王麗霞)4月18日,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高陽縣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冬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劉冬任高陽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對扶貧政策把握不精準,致使不符合貧困戶條件的179人違規享受扶貧政策。2020年3月,劉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淶源縣東團堡鄉人大原主席徐勇欣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徐勇欣任東團堡鄉常務副鄉長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大道溝村實施的扶貧養牛項目疏於管理,導致該村以9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實際價值僅為51萬餘元的扶貧牛,且未按規定全部分配給貧困戶,致使貧困戶利益受損。2019年5月,徐勇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唐縣羊角鄉尖梢村黨支部書記臧金開優親厚友等問題。2013年至2014年,臧金開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親屬納入危房改造戶,騙取危房改造資金1.5萬元。2013年,臧金開對申報低保材料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村民違規享受低保,領取低保資金3000元。2019年6月,臧金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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