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组织、进行淫秽表演行为的特征

我国法律对于淫秽表演行为特征进行过明确规定,同时满足一下四个构成要件,方能定义为淫秽表演行为:


1.主体特征
本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符合本法的规定,达到14周岁的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任何公民,也可以是单位。
单位实施本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进行处罚。

2.主观特征
本行为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行为。
行为人是否出于赢利、招徕顾客还是娱乐的目的,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其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明知是淫秽表演或可能是淫秽表演,其意志因素是希望或放任的主观态度。

关注:组织、进行淫秽表演行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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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体特征
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业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淫秽表演就其表演的内容而言,是采用低级下流的动作或肉体来表现性器官、性行为等性现象,挑逗观看者的性欲。就形式而言,主要表现为表演行为。国家对于表演的规定很严格,对于淫秽表演更是禁止的,这种禁止主要体现在文艺娱乐行业的管理领域。因此,本行为的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业的管理秩序。另外,淫秽表演本身就是对性现象的暴露,扭曲了人们对性的认识,破坏了我国社会对性现象的健康、含蓄的理解,给社会风尚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因此,本行为的次要客体是社会风尚。
本行为对象一般指的是人,男性、女性都可成为本行为的对象,性别、年龄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

4.客观特征
本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进行淫秽表演。
所谓组织,是指通过策划、安排人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所谓淫秽表演是指通过一定的人或动物的动作或器官,露骨宣扬色情的行为,例如:展示男女性器官,表现人的性交等。至于组织淫秽表演的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如私下组织淫秽表演供熟人观看,也可构成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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