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的政府部门和学校 可直接举报 024-86891848

为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学校切实做好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辽宁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辽宁省《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和《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要求,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立辽宁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举报受理平台。如果发现有不落实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政府部门和学校,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实名举报。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学校认真及时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4-86891848;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信箱: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南大街85-3号409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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