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在电梯和小区内张贴非公益广告,合法吗,业主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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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贴什么,也不在谁贴。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经营电梯广告,只是收益应按合同约定确定归属。

电梯广告经营通常属于物业管理范畴,这里没有违法问题。只要按约定分配收益,就没什么问题。

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有权也有责管理共有物业经营事务,但是如果未经约定私自占有收益,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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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合法吧。物业允许广告商在电梯公共部位张贴和悬挂商业广告,划出空地划线作可供停车的车位也赚钱了。这些作法也是为小区增加点收益,并无不妥。从电视上看到,昆明有几个小区这些天都由业委会发布通知让交过物管费的业主去分享了这个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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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公共空间和电梯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要将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和电梯经营非公益广告,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实施。也就是说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才是合法的。

既然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和电梯为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利用其经营非公益性广告,所得收入当然归全体业主所有。

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经业主大会会议同意,将小区公共空间和电梯的广告经营权交由物业企业,收入作为物业管理费不足的补充,这也是合法的。

如果《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约定的,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小区公共空间和电梯要经营非公益性广告,遵守以下几点:

1、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和电梯归全体业主共有,经营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2、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和电梯的经营和收入分配,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营业主大会同意才是合法的。

3、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和电梯的经营和收入,可以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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