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賞女主播,他竟賣了3歲女兒!2份檢察建議發出後……

為打賞女主播,他竟賣了3歲女兒!2份檢察建議發出後……

4月1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法院對申請人晉安區民政局與被申請人盧某明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依法撤銷被申請人盧某明為小慧(化名)監護人的資格,指定申請人晉安區民政局為小慧的監護人。

為打賞女主播,他竟賣了3歲女兒!2份檢察建議發出後……

該起案件,盧某明系被監護人小慧的親生父親,他為什麼會被撤銷監護權呢?這還得從盧某明不堪回首的過去講起……

8萬!為打賞主播,他竟賣了親生女兒

2019年4月,盧某明以妻子離家出走,自己無法撫養一兒一女為由,通過他人介紹以支付8萬元“營養費”的名義將女兒小慧賣給一對中年夫婦(另案處理)。

在收到買家支付的8萬元錢款後,盧某明終日沉迷於網絡直播,8萬元絕大部分都用於打賞了“快手”直播平臺女主播。收買人在到派出所給小慧上戶口時,被民警發現蹊蹺,經偵查盧某明的卑劣罪行被全盤揭發。

2020年3月25日,晉安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判決盧某明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份檢察建議:女檢察官放不下的牽掛

這起泯滅人性的販賣兒童案件,極大撼動了晉安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辦案女檢察官的心。

“孩子太可憐了,父親太可惡了,我們能否為年幼的女孩多做些工作,多給予些幫助?”這是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時常思考的問題。

儘管非法收買人家庭各方面條件均優於原生家庭,但若因此容許被拐賣兒童繼續寄養在收買人家庭,則無異於默許此類非法收養的存在。

在情與法的衝突面前,檢察機關堅定站在法治立場,嚴厲打擊拐賣兒童違法犯罪,對於非法收養行為不予鼓勵支持,更有力地維護被拐賣兒童的合法權益。

孩子不能繼續放置於收買人處收養,做好妥善安置成了當務之急,一份《檢察建議》就此向辦案公安機關發出——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民政廳下發《關於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兒童的意見(試行)》有關規定,要求辦案公安機關依法將解救被拐賣兒童送交民政部門臨時照料並簽發打拐解救兒童臨時照料通知書,不得由收買家庭繼續撫養。此外,鑑於該案親生親賣情況,要求公安機關應當書面告知民政部門情況。

為打賞女主播,他竟賣了3歲女兒!2份檢察建議發出後……

檢察建議發出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會同民政部門經多方協調、實地考察,決定將小慧送至某民間福利機構臨時安置,併為孩子送去衣服、書本等物品,送去司法溫暖的同時,幫助女童儘快適應新的環境。

但是,小慧今後究竟由誰來撫養?檢察官首先想到她的親人,然而現實卻讓人無奈,小慧的母親曾某花於2018年10月離家出走,現下落不明。曾某花與盧某明另生育一子小偉(化名),尚未成年。小慧的爺爺於2008年3月18日死亡,奶奶體弱多病,已明確表示無法履行監護責任;小慧的外公曾某新於2007年9月將小慧的外婆殺害,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現在龍巖某監獄服刑。目前,上述直系親屬均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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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盧某明的同事和鄰居在作證時均表示,盧某明平時工作表現不積極、懶惰。庭審中盧某明雖認罪,但未明確意識到販賣行為給孩子帶來的身心傷害,這位父親是否會再次無情地販賣女兒?隱隱憂慮在檢察官的心頭無法散去。

為確保女童今後能在健康環境中成長,免受再次被骨肉至親販賣的侵害,又一份檢察建議發出了。2019年12月16日,晉安區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向晉安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向區法院提起訴訟,撤銷盧某明對小慧的監護人資格。

嚴懲!狠心父親被撤銷監護權

2020年3月26日,為了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晉安區民政局向區法院提起訴訟:被申請人盧某明作為小慧的親生父親,不但未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反而將小慧出賣給他人,其行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申請撤銷被申請人盧某明作為小慧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為小慧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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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安區法院受理此案後,立即啟動綠色通道,指派專人審理。4月10日,承辦法官即到福州市看守所開庭審理此案。

晉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若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甚至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其繼續享有監護人資格不利於被監護人的成長。被申請人盧某明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的鉅額錢財將被監護人小慧送給他人,經刑事判決認定,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嚴重侵害了被監護人小慧的合法權益,故其不宜繼續擔任小慧的監護人。根據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在目前沒有合適人員和其他單位擔任小慧監護人的情況下,晉安區民政局申請撤銷盧某明作為被監護人小慧的監護人資格,並申請作為被監護人小慧的監護人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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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小慧儘快擺脫不幸,開始新的生活,疫情期間檢察官依然沒有停下奔走的腳步,協同公安機關、民政局多次就小慧的最終監護場所進行溝通,目前,小慧被妥善安置在福州市福利院,這也是2020年福州市第一起撤銷監護權案件。

晉安區檢察院也將以此案為依託,不斷延伸檢察職能,以點帶面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則,與社會各界力量形成合力,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同時,將在12309檢察服務平臺中,設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區,進一步暢通困境兒童保護的控告、申訴渠道,提高保護困境兒童的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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