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行业协会宣传指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来临之际,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晋城市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组成送法上门宣传小组,于4月14日-16日深入晋城市取得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行业协会,就贯彻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展宣传指导工作,帮助协会正确规范使用专用标志。市局闫莉莉副局长参加本次活动。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行业协会宣传指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宣传小组先后到陵川县中药材协会、沁水县蜂业协会、阳城县蚕桑服务中心,同协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办法》,对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范围界定、承担义务、规范使用、矢量图下载、监督管理、过渡期等内容分别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各行业协会对专用标志的使用有了明确清晰的认识。闫莉莉副局长强调,地理标志是与 “三农”联系最密切的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推动精准扶贫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生态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直接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各行业协会要认真学习《办法》内容,充分利用新专用标志使用这一契机,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规范使用标志,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富农、精准扶贫,促进“三农”发展,让地标产品成为地方响亮名片,通过品牌带动产业发展。

贾升亮 苗伟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