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霸馬
我先給說我出我的答案,根據題主的意思 ,該種情況不應納入申訴的範圍,應按照規定進行補稅。
第一,什麼情況下能夠進行申訴?
能夠在個人所得稅APP裡面對自己的收入明細進行申訴的情況主要有兩種:
一是自己的身份證信息被別的公司所冒用。納稅人查詢自己的收入明細,發現自己在一些不知名的公司所任職,出現“被髮工資”的情況。
二是納稅人發現自己已經離職的公司,在自己離職之後一段時間還沿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發放工資。
這兩種情況下都可以採用申訴的功能。申訴以後,稅務機關會收到該申訴的信息,然後協助你處理該筆收入。
第二,為什麼你的情況不適用於申訴功能
實際上,我們所說的“年度彙算”針對的所得範圍僅限於對應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
舉個例子來說吧,比如我們現在進行的2019年度彙算所得的範圍,是指2019年度全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換句話來說,就是你自2019年1月1日零點到12月31日晚12點這一期間內取得的綜合所得,都要併入年度彙算的範圍內。
題主所說的,你上一家公司,本月發的是上一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你18年12月份的工資是19年1月份所發的,你是在19年1月份實質取得了該筆收入。
因此該筆收入應該納入到19年的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中。所以你不需要對該筆收入進行申訴。
第三,補稅400元以下的可以豁免申報。
最後,溫馨提醒一下,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對補稅400元以下的是可以豁免申報的,如果你的補稅是在400元以下的,你可以不用管它。
但是如果你要補稅超過了400元,建議還是按規定繳納相關的稅款,否則可能面臨著行政處罰,嚴重的甚至會影響你的納稅徵信情況。
稅言家
我會!我會!我剛拿完個人所得稅!炒雞簡單!
你下載APP“個人所得稅”把你自己的資料全部填好,第一步,圖1中的點進去後會有流程生出,裡面是你全年的工資明細,你可以看著耍耍,最下面是出現你是需要補稅還是可以拿回稅的金額,沒啥問題就提交申請,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問我喲[可愛]
圖2是我申請結束了
股市消息精準掌控
首先想跟題主說一下,你可能對個人所得稅的繳稅依據、辦法有所誤解。
個人所得稅是將個人當月發放的工資(稅前)作為收入,減去法定扣除以及各類專項扣除部分,計算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根據適用稅率納稅的。在這裡,要注意一個名詞“當月發放”。
如你所言,你在當年1月取得了上年度12月份的工資,又在1月取得了新單位發放的當月工資,那麼你1月實際取得了2份收入,這兩份收入都屬於一月當月的所得,要合併納稅的。所以,你認為自己應當只按新單位發12個月收入納稅,不應該把1月發放的老單位收入也納稅,實際上是對政策理解不充分造成的誤解。
再舉詳細點,19年1月取得去年老單位12月工資10000元,也取得新單位發放的當月工資1萬元。新單位可能僅僅在2月只申報了新單位發放的1萬元,而未申報你取得的老單位那1萬元。所以從全年你應申報的收入來看,你實際在1~12月取得了新、老單位合計發放的13個月收入,應當將取得的13個月收入都進行申報,彙算清繳。
所以,按照個稅要求,照章納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