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强化人员流动管控!河北3地最新通知来了

南宫市

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没有输入性疫情,没有确诊、疑似病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

鉴于国际上一些国家还处于疫情大爆发阶段,我国个别省份又出现聚集性病例,为坚决防止发生输入性疫情,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我市继续对乡村、社区和公共场所实施扫码登记、体温测量等基础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倡议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外出和聚会,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切实防范外来风险。

同时,如广大群众发现新来我市的发生聚集性病例等高风险省份的人员,请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168950。

感谢全市人民的支持、理解和配合,让我们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南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3日

巨鹿县

4月13日,巨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强化城乡人员流动管控

1、我县各乡镇村、生活小区、家属院、“双代”片区等,继续落实证件核查、体温测量、健康登记(健康码)、车辆消毒等措施;进入农村的路口和生活小区、家属院等门口,要安排专人值守,做好测温、登记、核查等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区的街道、楼道、楼梯、垃圾点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

2、对城乡居民区内人员要求戴口罩,防止聚集、聚会, 提倡红事推退、白事从简;长期外出(超过72小时)人员需向本居民区管理部门(村委会、业委会、“双代”责任单位等)报备,如前往湖北、北京等地区,回来后要落实核酸检测和管控措施。

3、加强外来人员核查,成立巡查队伍,对农村、生活小区、家属院、“双代”片区内活动人员进行排查,发现陌生面孔,及时核查其身份。

二、继续做好重点场所管控

1、各类商场超市、沿街门店要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做好进出通道、门把手、楼梯扶手、购物车、休息座椅等重点部位的定时消毒,要求进入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排队间隔1米以上。

2、各类宾馆酒店,对入住人员落实好登记、行程核查、健康码查验、测体温(上午、下午各一次)措施,实行分餐制,防止人员聚集,做好楼道、楼梯、餐厅、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消杀工作。

3、饭店餐饮类场所要落实好室内消毒通风和通道、餐厅、楼梯、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消杀工作,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进入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排队间隔1米以上。认真落实分散、单桌就餐要求,严格单间幵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50%;采取隔位就坐和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每桌就餐时间不超过45分钟。

4、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如客运班车、候车室等, 要严格做好通风、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监管,对乘车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后釆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司乘人员都要正确佩戴口罩。

5、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卫生管理,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要求正确佩戴口罩。

三、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各乡镇、村(社区)、单位、企业、商超、门店、生活小区、家属院、“双代”片区等产生的废弃口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要统一设置专门投放废弃口罩的脚踩式垃圾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各点产生的废弃口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的卫生院或城区“公卫”片区的责任医疗机构负责,交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置。

巨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清河县

4月12日,清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境外疫情蔓延和离鄂离汉通道打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困难和挑战。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变化,严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要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护我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所有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村)、企事业单位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卡口,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凡是持有本社区、住宅小区(村)、企事业单位通行证的,测温正常即可出入。无通行证的,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扫码查询行程轨迹、登记等防控要求,对发热人员以及近期有境外或湖北武汉地区旅居史人员,一经发现,要立即进行隔离登记并向县防领办报告。

二、分包责任单位要为本社区、小区(村)车辆制发出入证或标识。凡是张贴本社区、小区(村)出入证或标识的车辆出入的,车内人员测温正常即可通行。对于未张贴本社区、小区(村)出入证或标识的外来车辆,车内人员要逐一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查询和登记,对发热人员以及近期有境外或湖北武汉地区旅居史人员,一经发现,要立即进行隔离登记并向县防领办报告。

三、各分包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加强对分包小区(村)境外人员和湖北武汉人员的滚动排查并做好登记,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至县卫健局。

四、各场所要防止人员聚集,保持间距,所有人员要配戴口罩。各经营场所、社区、小区(村)、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用垃圾箱收集废弃口罩,并规范做好通风、消杀工作,确保环境消杀到位,防止感染风险发生。

五、分包责任单位要将县防领办印发的关于境外人员和湖北武汉人员来(返)清的重要公告、通告,张贴在住宅小区、村庄醒目位置,让村(居)民了解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群防群治、联防联控。

六、目前疫情形势仍不容乐观,广大群众仍要坚持戴口罩、少聚集。对于仍需停业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勤检查、严把关,不能放开的行业一律不能开。

清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

来源/南宫发布、巨鹿发布、清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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