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城市更新周报(2020第05期,总第三十八期)

大湾区城市更新周报(2020第05期,总第三十八期)

一周速览

(3月2日-3月8日)


一、宏观环境观察

1. 广东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项目7905个,面积突破82万亩

2. 深圳公布2020年487个重大项目,涉及45个城市更新项目、41个轨道交通项目

二、区域政策解析

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

2. “多证合一” 深圳市拟出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新规

3.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4.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

5.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更新项目进展

1. 3月2日-3月8日,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意愿公示2项、规划(草案)公示2项、规划公告1项、实施主体确认公示3项,其他类项目进展2项

2. 东莞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3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

2. 2020年深圳土拍:安居集团独揽3宗宅地

3. 东莞楼市新政:实际房价成交不得低于申报价格90%

一、宏观环境观察

【1】广东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项目7905个,面积突破8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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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实施“三旧”改造以来,广东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20年2月底,全省累计实施改造面积82.4万亩,节约土地19.16万亩,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项目7905个,其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类的为4367个,占总项目数的55.2%,改造后当年实现产值约为改造前的2倍,有力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

在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广东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67万亿元,约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5%;其中社会投资1.44万亿元,占改造总投资额的86.2%

“三旧”改造还为广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6.18万亩,新增公共绿地9234.6亩,保护并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提供保障性住房4.95万套,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

同时,通过推动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16.9万亩旧村庄用地改造,在改变村容村貌的同时增加了就业岗位。累计为村集体收入增加了77亿元,就业人口增加了476万人,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保障了基层党建经费,为改善基层治理秩序奠定了基础

据悉,今年广东将全力推动“三旧”改造实现新一轮大发展。落细落实省政府加快推动“三旧”改造指导意见及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出台“三旧”改造管理办法,加大倒逼促改力度,调整利益分配格局,

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争取年度完成“三旧”改造面积6万亩以上


点评:值得一提的是,珠三角村级工业园改造将成为今年旧改的主阵地之一。广东将积极推广佛山市顺德区经验,通过挂账收储、政府统租、企业自改、村集体自主入市流转等方式,关停淘汰一批、功能转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盘活低效产业用地

【2】深圳公布2020年487个重大项目,涉及45个城市更新项目、41个轨道交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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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公布《深圳市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项目清单

深圳发改委公布的名单显示,共有487个重大项目,包括:轨道项目41个;总部项目37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0个;生命、生物、医疗、健康产业项目18个;产业园、生产线、研发中心项目122个;文化地标15个;学校项目24个;医院、颐养院项目28个;城市更新项目45个;人才安居房项目11个;商业地产项目5个;文旅项目8个;物流园区、冷库项目10个 ;基础设施项目48个 ;交通设施项目58个

其中有45个城市更新项目,重大城市更新项目包括华润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罗湖翠竹街道爱国路木头龙小区城市更新单元、龙华区民治街道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等等

地铁轨道项目41个,包括: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10号线工程、13号线二期(北延)工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等

学校项目包括:罗湖区星园学校新建工程、坪山区第二实验学校、坪山区飞西学校项目一期工程、银湖二小(未来学校)新建工程、前海合作区前湾十单元学校等


点评: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0年广东省共安排省重点项目1230个项目,总投资5.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000亿元。其中,深圳被广东省点名的项目达66项,投资总额超6866.96亿元,深圳的重点项目及总投资额占全省比重较高

45个城市更新项目被列入深圳2020年重大项目,表明了深圳市政府对城市更新的重视,并且,城市更新对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二、区域政策解析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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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的出台既有助于破解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工作的现实困境,也为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政策要点:

明确筹集主体:不仅包括区住房主管部门、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也包括区政府指定的区属国有企业,便于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筹集工作中的作用,有力推进筹集工作

理顺职责分工:对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区政府、区财政部门在筹集工作中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区属国有企业在筹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

明确房源类型:根据房源的用途、

性质提出了七种房源类型,包括可筹集并供应的住宅或商务公寓、“商改住”租赁住房、城中村房源及没收类违法建筑等各类社会存量用房,也包括了纳入安居工程统计范围的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搬迁安置房、享受区政府租房补租的对象所承租的社会存量用房三种房源,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积极盘活社会存量用房,进一步拓宽房源筹集渠道

规范筹集程序:专门规定了筹集工作的程序要求包括需求调查、价格评估、编制方案等环节,明确了筹集工作的程序步骤,便于筹集工作统一和协调

完善补贴机制:规定由各区政府统筹负责租金补贴和其他补贴,充分发挥筹集主体的积极性,适当减轻筹集主体尤其是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的资金压力

明确筹集城中村房源相关要求:针对筹集的未经改造的城中村房源,特别明确了改造房源需确保的注意事项

细化核定方式细化了目前筹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定方式,规定内容更加符合目前的实际

规范和加强消防管理:为配合该办法执行,此次还专门制定了技术文件《深圳市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整治改造消防安全指引》


点评:2019年末,深圳在全市范围启动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在“十三五”期间,深圳拟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彼时,市住建部门有关数据显示,已建设筹集公共住房31万套。预计到2020年,建设筹集的公共住房将达到42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而根据更长远的官方规划,到2035年,深圳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超出商品房的数量

突破土地紧缺的瓶颈,盘活社会存量用房,以规模化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社会存量用房将是解决安居工程筹集工作难题的重要方式

【2】“多证合一” 深圳市拟出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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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关于《工作规则》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全市(含深汕合作区、不含前海)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包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发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两种情形。由于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设有效期,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事项取消

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发办理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增加了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许可文件的法律角色 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发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签发)事项合并,新建项目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办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变更(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变更)事项合并,实行一文办理,同步出具办理结果。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或主体变更并需开展公示的与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一并开展,公示时间为十个自然日

关于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程序所需时间)


点评:目前,按照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圳市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本次《工作规则》的制定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是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配合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业务,实现“多证合一”的一项重要举措

【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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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为贯彻落实切实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全力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市级统筹和规划引领

政策要点:

在工作机制方面,强调市级主导,实现市镇共赢

一是区分厘定市镇收储区域。划定重点地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主动介入收储和主导供地。二是强化市级收储政策支持。对市级储备项目,全面实施优先配置规划要素、用地指标和专项债券等支持措施,提升储备土地价值,鼓励市镇合作。三是简化镇级主导收储程序。对重点地区以外的地块,以镇街主导方式收储的,由属地镇街编制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

在发展导向方面,强调规划管控,实现统筹谋划一是底图管控。土地收储整备重点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集中规划编制和审批权。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确保科学管理、统筹有序。二是规划引领。收储土地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规划用途、开发强度和配套要求,探索经营性项目配建公共设施或由建设主体承担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义务,全面支撑产业立市、产城融合。

三是严控调整。严格管控非经营性用地调整为经营性用地,探索经营性用地规划指标区间管控或留白制度

在实施路径方面,强调因地制宜,实现利益共享一是具体措施鼓励分类实施。鼓励大片区整体收储、整体核算;市镇储备机构主动介入公有低效用地、司法拍卖处置土地、镇属企业经营性用地的收储;鼓励城市更新项目纳入收储整备。二是建立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明确“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补偿和利益共享思路,完善市镇村三级共享机制;收储土地置换物业的,在考评和折旧计提中予以支持;探索综合措施保障村民合理权益。三是强化多元联动保障体系。提出落实税收优惠,引入市场服务,试点土地1.5级开发,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鼓励探索创新

【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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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土地收储整备工作,完善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切实推动“拓空间”战略实施

政策要点:

利益共享机制确立“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总体思路,鼓励以物业、股权等多种形式落实收益

按规划用途确定集体土地的增值共享机制,特别是通过划定重点地区,根据规划用途区分不同的市、镇分成比例核算,以利益分配为抓手加强土地收储整备的市级统筹力度

鼓励镇街以税收奖励的方式补贴储备土地用于产业项目的村集体,保障产业用地稳定供给

实施大片区连片收储整备统筹补偿、规划统筹补偿或增值收益调节金

,兼顾效率和公平合理,加快推动大片区连片收储整备,为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价值较低的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提出建立以标定地价为基础的国有已出让土地补偿价格体系,按照土地证载用途核算收储整备补偿,保障原权利人的应有权益

完善配套保障制度:一是明确重点地区的划定范围、划定单位和审批实施的主体。二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土地使用权人等主体将自行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交由政府收储整备。三是明确由土地收储整备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确认税收优惠情形。四是鼓励国企参与土地收储前期整备开发


点评:据了解,为切实推动“拓空间”战略实施,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土地收储整备工作,东莞市政府审议出台了这两份意见。作为拓空间政策体系“四梁八柱”中的“四梁”之一,一个是东莞市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统领性文件,另一个利益共享机制是以土地收储整备为总则的土地收储整备工作体系的核心

5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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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下称“历史违建”)产权问题,盘活存量产业空间,完善城市公共配套,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政策要点:

补办适用对象要求:2019年12月12日之前已建成,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经批准纳入“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筑(不包括可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私人住宅、商品房、商业等项目)

为满足补办不动产权需要,执法部门对补办适用对象作出行政处罚时,只作罚款,不作退地、没收、拆除的处罚决定。对于只需要补办用地手续且不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为的,由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罚款决定

处罚标准:对于2008年5月28日之前建成的产业类历史违建,按照建设工程造价5%的标准缴纳罚款;对于2008年5月28日之后建成的,按照建设工程造价7%的标准缴纳罚款。对有意愿、有条件且主动完善手续的补办对象,准许罚款以银行机构提供的分期付款方式缴纳

对于申请补办不动产权手续的历史违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1、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或限制建设区,以及市城市总体规划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区域范围内;2、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自然保护区等区域范围内;3、位于城市建设重点管控区域,包括:属于市、镇两级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划定(计划划定)范围,轨道交通(TOD)及重点交通道路建设(计划建设)范围,市重大平台管控区域,重点收储地块;4、存在权属争议或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拆除、查封等限制权利情形;5、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使用条件;6、加固补强后,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其房屋安全状态属于C、D类


点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一直是各个城市的一块难啃的骨头,该政策从扩大产业用地空间出发,适当放宽处理标准,也不失为一种共赢的方法

三、更新项目进展

【1】3月2日-3月8日,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意愿公示2项、规划(草案)公示2项、规划公告1项、实施主体确认公示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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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乌小商品城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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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茜坑新村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增补地块意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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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潭罗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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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君子布君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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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税区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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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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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鸿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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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流塘榕树路68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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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类型项目进展--土地整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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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城市更新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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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说明

【1】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

事项解析:

《奖补办法》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出发,从租赁住房建设(改建)、租赁房源共享等多种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行为或事项给予奖补,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给予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普通租赁住房)到800元/平方米的补贴

准确理解以上政策精神至少把握住以下三点:

一是开发建设的只能是租赁住宅物业,即只能自持,不得(分割)出售,且必须接受政府的租赁管理

二是该政策仅仅是奖补政策,并不能代替规划、土地等审批管理手续,即依法应当办理规划手续,取得建设租赁住房的规划许可

三是该政策不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关于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奖补办法》以“经批准”三个字设定了前提条件

【2】2020年深圳土拍:安居集团独揽3宗宅地

事项解析:3月3日,深圳集中出让4宗居住用地,总占地面积约8.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30万平方米,挂牌起始总价约30亿元,采取“双限双竞”的方式出让 。4宗地块中,3宗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可售型人才住房;1宗为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酒店、商业等

深圳安居集团拍的3块分别位于宝安尖岗山、龙华民治和盐田;宝安燕罗街道的宗地惨遭流拍,因住宅部分仅能建只租不售的公租房

【3】东莞楼市新政:实际房价成交不得低于申报价格90%

事项解析:该通知在在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中宣布:在取得商品住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申报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对外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开发企业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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