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逼走員工,員工有什麼對策?

Carlshao


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師事務所商事金融團隊律師,關於您提出的問題,根據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如果公司無故對您進行辭退,您可以要求繼續上班,單位不能拒絕,您不想上班或因客觀原因不能上班,單位應當對您進行賠償。您要保留好對您進行辭退的相關證據,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您可以拒絕簽字。再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勞動仲裁。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安博律師


【大嘴說職場】的觀點:公司通常逼走員工慣用的方法就是調崗,降薪,待崗,如果一旦公司這樣對你, 你一定要做到三件事: 第一,千萬不要隨便籤字;第二,千萬要熟讀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三,千萬要把自己籤的勞動合同搞清楚弄明白.切記!切記!切記!

001 千萬不要隨便籤字

哪些是不能隨便籤的呢?

1.公司不經協商對你進行單方面的調崗,這個時候發給你的調崗通知書不能隨便籤

有的只是告知函,還稍微好點; 但是有的確就是個坑,會讓你簽字,表示認可同意.這個時候你簽字了就啥都不好說了.職場中,薪隨崗動的,如果你同意認可公司對你的調崗,也意味著你要接受新的崗位工資,也就等於降薪了.


2.公司毫無根據給你單方面發一個待崗通知書,這個時候也不要隨便籤

一般待崗,除非是因為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停工停產的情形下,才對員工作出待崗要求,可是有些企業確以這次疫情為由,惡意要求員工待崗.待崗並目解除勞動合同,你只得在家待著,情況好還給你一個月幾百塊的生活費,情況不好一分錢都沒有.

002 牢記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一般進行調崗降薪的處理,都會先參照自己的內部管理制度,這個時候我們需要注意的是:

1.制度是否經過民主程序,也就是制度有沒有通過工會或者職工代表認可,並公示

2.制度是否合理,有沒有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法條

如果公司的調崗按照公司制度處理,存在不合理性,那麼你必須通過正面的方式提出自己意見.希望公司撤除調崗的通知

003 查看自己的勞動合同

公司進行調崗,降薪,待崗都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主體,通常情況下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才能合法處理.

那麼,如果勞動合同裡面有對調崗與降薪,待崗的情形作出說明,那麼這個時候自己就會比較被動,

如果自己的情況符合勞動合同對其約束的情形出現,勞動者拒絕服從,可能會以不服從公司安排,或者常用的曠工進行辭退,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004 總結

勞動者可以通過正常合理合法的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公司逼迫辭職,觸動了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自己經濟補償金.

當然,我的建議還是根據實際情況,先和公司正面協商,協商不成在採取措施.







大嘴關注


一般的公司逼走員工會有一下幾種方法:

1.調薪(減少基本工資改為績效工資)

2.調崗(和自己的專業無關)

3.更換辦公地點(距離增加)

4.邊緣化(取消工作的一些安排)

等等

每個情況背景不一樣處理方式都會有不同,主要就是不要輕易答應不平等的條貫接受簽字,一旦發生收集變相辭退證據。保護個人權益。後期可與公司進行協商處理,好聚好散講清道理,這樣的企業沒必要繼續工作下去了。協商不通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部門。畢竟我覺得共事過都不想撕破臉,但是有的小私企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不要怕麻煩真正是我們的不作為,才讓黑心企業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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