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一起加入!“武漢消費券”商戶參與指南

一、參與條件

(一)註冊登記在武漢市、已開業的線下實體店(包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符合餐飲、商場、超市(便利店)和文體旅遊4大類別範圍(詳情參見“武漢消費券”適用場景說明)。

(三)須簽署格式承諾書,並加蓋公章,在門店張貼。活動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商戶,將被列入不誠信單位名單,取消參與資格。格式承諾書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

1. 三大互聯網企業向商戶定向推送;

2. 武漢市商務局官方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http://sw.wuhan.gov.cn/html/zwgk/gzdt/tzgg/

①在“招商武漢”微信公眾號對話框,發送關鍵詞“承諾書”,查閱或下載格式承諾書;

②在“招商武漢”內“商務之家”欄目,進入“消費券商家承諾書”子菜單,查閱或下載格式承諾書。

(四)支持支付寶、美團、大眾點評或微信支付。商戶是否可以參加活動,以各平臺的商戶行業標籤為準(因商戶標籤不一致導致無法參加活動,由各商戶向各平臺客服諮詢)。

採用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的商戶,必須使用支付商業版;使用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的,將無法核銷“武漢消費券”。


二、對接渠道

活動期間,符合四大類別的商戶,想上線三大平臺或開通支付端,可分別聯繫3家企業,各企業提供快速進駐通道。

(一)阿里巴巴:95188-1-2

(二)美團點評:4006170100

(三)騰訊:95017-2


三、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各參與商戶、經營場所要嚴格遵守全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負面清單或限制開業的商戶,不得以參加活動為由強行開業。如涉及違規經營,不能有效執行防疫規定,並不按期整改的,將取消該商戶、經營場所核銷“武漢消費券”資格。

2. “武漢消費券”禁止直接兌換為現金,核銷時不找零或替代現金找零,禁止倒買倒賣,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3. 各商戶要加大對本地產品的採購,積極設立本地產品專櫃、專區,並開展更多的促消費活動。


關於“武漢消費券”適用場景的說明

為切實做好“武漢消費券”投放工作,做到精準投放,結合武漢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現就“武漢消費券”適用場景做出如下說明。


一、總體規定

“武漢消費券”需到對應種類已營業的實體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消費並在線支付時才能使用,不得用於充值、預存等消費。所有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僅適用四類中的一類消費券。

1. 餐飲消費券:僅限使用於餐飲門店消費;

2. 商場消費券:僅限使用於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等;

3. 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僅限使用於超市、便利店等;

4. 文體旅遊消費券:僅限使用於景區、住宿飯店、旅行社、書店、健身場館、體育培訓、體育用品專賣店等(適用範圍根據武漢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二、關於餐飲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堂食未開放之前,餐飲外賣適用餐飲消費券。但通過小程序接龍的餐飲外賣不適用餐飲消費券。

2. 飲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館適用餐飲消費券。


三、關於商場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由商場(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統一收銀的門店,統一適用商場消費券;各門店獨立收銀的,按所屬行業參加活動,如購物廣場內的餐飲店和服裝店,分別適用餐飲消費券和商場消費券。

2. 服裝鞋帽專賣店包含服裝鞋帽專賣街鋪店,適用商場消費券。

3. 手機專賣店包含從事售賣手機業務的移動、聯通和電信等營業廳,適用商場消費券。

4. 數碼產品專賣店適用商場消費券。


四、關於超市(便利店)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超市(便利店)是指銷售日用生活必需品為主的消費業態。統一收銀的超市,適用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大型超市內獨立收銀的門店按所屬行業參加活動。

2. 雜貨店、副食店適用超市(便利店)消費券。

3. 水果店、生鮮店、糕點店、食品零售店、母嬰店適用超市(便利店)消費券。


五、關於文體旅遊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文體旅遊類場所(景區、住宿飯店、旅行社、書店、健身場館、體育培訓、體育用品專賣店)統一收銀的,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區域內獨立收銀的其他業態,如旅遊景區內的餐飲店,則按所屬行業參加活動。

2. 住宿飯店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住宿飯店能提供社會餐飲的,如獨立收銀,適用餐飲消費券,如由住宿飯店統一收銀,則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

3. 文具店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


其他未明事項,由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指導各平臺進行解釋。


武漢廣播電視臺出品

融媒體記者:黃鵬 陳哲峰

通訊員:高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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