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废止《中医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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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科学。

中医是门派很多各自林立的,有独有的考核。

中医来自于民间,来自于山野,来自于传承,生存于百姓口碑! 哪怕只能治一种病,也是百姓需要的。

中医从来不来自于一本证书,一张试卷,和包罗万象的数理化英语地理政治生物……全能。

比如治蛇毒的药,就治一种病,它就是来自山野。

我不是说中医没有理论! 但是中医理论是宏观的,在具体病例因人而异下,在草药成分复杂而存在相抵相冲相刺激相辅相成等情况下,那是包罗万象的量子计算级别组合下,经验是疗效的关键点! 一个黄芪 虽是补气,但是真用起来道理都出自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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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国务院726号令公布,决定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0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10部被废止的行政法规中,涉及医药卫生的有4部,其中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1979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 1980年1月31日卫生部、农业部发布)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2年12月19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4号公布)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 根据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此次2003版中医药条例的废止,意味着中医药方面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对未来中国中医药发展布局必将产生重要影响,需要引起各方注意。

为什么要废止2003版的中医药条例?过时?存在较多问题?

对于此次废止的原因,新华社在报道中表明,这10部行政法规有的是制定年代较为久远,属于阶段性工作、在实践中已经不再适用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有的是已经被上位法废止或者上位法依据已被废止;有的是已被其他法律规定所取代。

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是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7日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行政法规。

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行政法规,从此便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医的发展,后来的中医药法也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的。

不过随着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凸显的问题越来越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规定,有严格的中医药服务准入要求。

比如国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相关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对于中医传承方面,首先相关的老师必须“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而

“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药传承的发展。中医执业资格一直在业界广受关注。据业内人士分析,虽然目前在问题上意见不一。但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健康中国需要大批的后进人才作为支撑,催生这些人才的基础是全民参与。对中医管得过死,不利于预防、康复、保健等行业发展和进步, 放宽可以说是肯定的。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明确要“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中医药条例》的相关规定显然与之违背。“寿终正寝”。

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以其独特的特色和优势与现代医药互补,共同承担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医药潜力还未释放出来,影响着中医药事业的更大发展。那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哪些呢?

1、中医药相对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呈滞后状态在现代医学新项目和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冲击下,中医药的技术和经验继承无法完全得到保障,而创新是必须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的。中医药有些新的技术和发现,由于利益方面的因素,在新技术的推广上显得相对的保守。这就导致中医药的新技术不能在更大范围的推广,造成中医药的服务形成了局限。

2、中医药服务不能满足广大患者的服务要求,中医市场逐渐萎缩由于中医药发展的相对滞后,失去了许多医疗市场。在农村和社区,中医服务的最大提供者是卫生站,但长期以来,中医药作的重点放在了中医院,而卫生站和卫生院的中医工作未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实际上是忽略了最主要的中医医疗市场。

3、地方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使得中医院只能依靠西医发展由于现有的卫生资源分配的相对不公平,中医药市场的萎缩,使得中医院出现亏损或效益不良。有的中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只有努力发展西医来弥补市场竞争的压力,西医的实力水平高低成了衡量中医院效益的直接指标,没能把“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落到实处。

4、中医药人才资源的后继缺人,中医药长远发展呈现人才“青黄不接”当前,名老中医的医疗技术和经验在传承上还有许多障碍,如果他们的经验和技术失传,将造成中医药医疗的最大损失,为中医药事业的长期发展将形成最大的障碍。

5、现行法规在民族医药资源的管理、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和传统医药知识方面存在不足现行法律对民族医药的管理,往往只是参照管理,没有对民族医药的特殊性在法律中作较为明确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等法律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基本没有体现,很难提供有效的保护。

6、中医药资源的保护不够,造成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几十年来,对道地药材的过度开发,无序的滥砍滥伐,加上道地产区生态环境破坏,致使不少道地药材资源迅速下降,甚至不少道地药材处于濒危状态。随着医疗、保健等方面用药需求量猛增,使道地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中医药法》实施,多省中医药条例纷纷出台,中医药市场现状或将改变

从第一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制定到现在,国家对中医药相关政策逐步调整和完善当中。

2017年7月1日,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中医药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位置。

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中医药在防控疫情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多个中成药也被纳入到诊疗方案中。多省中医药条例也是纷纷出台。

2019年11月1日《湖北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

2019年12月1日《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1月1日《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1月1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拟制定《北京市中医药条例》。

2020年2月1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起草工作座谈会。

2020年3月31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起草小组第二次会议。

2020年4月1日《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6月1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将正式施行!

虽然目前各界对中医药加大重视,但是其发展仍然阻力重重。各地重点监控目录的下发,中成药限方依旧是中药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医药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支持中医的发展是一个全面、系统性的工作,不过相信随着各项制度完善,中医药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猫鱼儿


利益链条太大,一个老中医给你号脉收50块钱,你觉得贵……不就是拿手摸一下?但一个有经验的中医培养多难?西医用仪器检查一下收几百,你不觉得贵……那个仪器很贵有损耗,一台仪器毕竟是工业化生产的。实际前期有中医挑战怀孕检查没失败,做到了100%准确率,西医照个B超多少钱?小了还检查不出来,只能用试剂还不能100%!但有经验的中医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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