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江西檢察12條幹貨來咯!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江西检察12条干货来咯!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

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

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受到了媒体朋友的关注。

这些亮点不容错过

注重履职的全面性: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注重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突出了对农民工、残疾人、涉案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困境儿童的司法保护

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强调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

注重立足办案职能延伸服务:提出了积极参与扶贫领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治理的服务措施

依法惩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农村贫困地区再深化、巩固和落实,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涉黑涉恶犯罪,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结合办案提出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保护好脱贫攻坚成果,为决胜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惩治农村地区“黄赌毒”等犯罪,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

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惠农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加强与监委、法院的配合,加大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财物工作力度,协同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让追回的资金尽快发挥效用,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依法惩治破坏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发展的犯罪

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开展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保护农业生产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破坏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妨害扶贫产业项目实施等影响扶贫工作的犯罪,巩固持续稳定脱贫的经济基础。

依法惩治侵害农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

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防止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深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障农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严厉打击针对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众实施的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配合公安、法院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涉案农民的实际损失。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加强与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加大对涉案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困境儿童救助力度,综合采取监督撤销监护权、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帮助就学等方式提供全方位救助,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加大涉农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

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三农”领域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审判、执行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的监督,加大对涉农特别是涉及贫困群众的虚假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利益。

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扶贫助农作用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扶贫领域国有财产、国有和集体土地权益、野生动物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加大对贫困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

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脱贫,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对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主动发现需要求助的贫困当事人,做好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各办案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司法救助职责,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确保各类案件、各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及时进入救助程序。要适度延伸救助工作,对贫困户、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主动加强与扶贫、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的联系协调,为被救助人员争取更多帮助和关怀,助力贫困当事人实现持续稳定脱贫。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陷入贫困的,也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救济。

准确把握扶贫领域和涉农案件司法政策

对侵吞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危害农业生产、破坏企业经营的犯罪,该严惩的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农村地区非公企业尤其是涉及扶贫产业项目、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涉案的,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

积极参与扶贫领域社会治理

深入分析扶贫领域犯罪案件,剖析行为人的思想动因以及发案单位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定期通报有关办案数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扶贫法治宣传,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社会氛围。

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和检察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丰富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推动法治扶贫与教育扶贫深入融合。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向乡村学校延伸,力争全省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乡村学校达到1000所以上,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全部担任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

切实履行定点扶贫政治责任

各级检察院要严格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监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驻村干部在村在岗,亲力帮扶。要精准掌握扶贫政策,重点帮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造成的影响,为企业复工复产和贫困人员就业提供精准帮扶。因地制宜帮助发展产业,做好消费扶贫,增强贫困人员持续脱贫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感恩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扶贫、脱贫先进典型,激发贫困人员脱贫内生动力。

END

来源: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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