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伴侶動物,遺棄狗應該受到處罰你會支持嗎?

倔老頭4505


先做好規範養狗,再談棄狗就罰,狗狗的身份都無法溯源,法規就是一紙空文,狗你去哪裡罰,罰誰?養與棄目前還是靠狗主自律,那畢竟一條生命,在養它的時候後就該想好對它負責。


天空還那藍


  • 遺棄狗應該受到處罰,我非常的支持和贊成。

狗成為農業部條例認可和肯定的伴侶動物,是對狗跟我們人類長期陪伴深厚感情的承認。狗不僅是我們工作中生活中的得力助手,也是很多家庭裡不可缺少的家庭中一份子以及家庭成員。

狗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生命,尊重生命善待生命也是我們作為人來說,最根本的善良和人性。

我們帶狗回家的那一刻起,我們應該就想好了要養它的一輩子。在每一天的相伴中,因它們的存在,我們感受了它們給予我們的開心逗樂,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的歡樂和樂趣。怎麼能不想養了就丟到大街上呢?

在以往,狗沒有農業部條例的認可,隨意遺棄只是受到道德層面的譴責,而不要face的人是不會受到此制約的,這些人無非想的就是:這有什麼,道德對我不起實質作用,把臉藏起來揣包包裡就沒事了。

現在好了,狗有了合法的身份,隨意丟棄伴侶動物已經是觸犯法律了。雖然處罰力度還不夠大,但這也是對狗生命權益進行保護的一大進步。

前幾天上海的一起惡意遺棄老年多病狗狗,成為了既是上海也是全國第一例進入行政處罰的案例,被罰款500元吊銷養犬證。雖然這個處罰很輕,不足以減輕我們對這只不幸可憐狗狗的痛心難過,但也感到一點安慰,畢竟代表了這是一個意義重大的里程碑事件,用真實處罰把遺棄狗的惡行納入了法律的範疇。

這兩年以來全國各地(如青島、太原、西安、寧波、南寧等)都相繼制定出了養狗條例,每地的條例中都明文規定了不得遺棄狗,對無良棄養人有法可依的執行處罰。

遺棄狗既是不道德的還是違法的,既造成大街上的流浪狗數量增加,又增加救助人的負擔,並且將自己的責任推到他人身上,是非常自私可恥的醜陋行為。

我非常支持對遺棄者進行處罰,甚至呼籲對這類人嚴懲重處,讓那些有遺棄想法的人不敢犯,也讓那些想養狗的人三思而行慎重考慮。這樣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發生,也能減少大街上流浪狗的來源渠道。


木非米


現在人的《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婚姻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對拒不執行的可以強制執行,頑抗到底的還要負刑事責任。

狗如今被定性為伴侶動物,性質已經大變遷,它已經成為家庭的一員,也許是家裡的眾人伴侶,也許是家裡某一個人的私人伴侶,一旦遺棄都有可能被追責,除非法律這邊還沒有承認伴侶動物這個特別身份。

伴侶,在以前的意解中就是同在一起生活、工作或旅行的人,多指夫妻或夫妻中的一方的稱謂,如今狗的加入還真讓人思前想後,聯想翩翩。

正名後怎麼共同生活?需要領證和擺酒慶賀嗎?主銀掛了後的財產這條伴侶有繼承權嗎?很多很多的後續問題還要完善,相信農業部很快會解決的,能立名就肯定有更好的辦法來處理突發問題,這不能開玩笑,中國有一億多這種伴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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